“恐吓罪不是需要被害人同意才可处罚的犯罪…可以侦查并处罚”
拥有1010万名订阅者的吃播油管博主Zzuyang被爆料类油管博主金钱勒索的疑惑被提出之际,律师An Junhyeong判断称:“如果通过威胁拿了钱,可能构成恐吓取财罪。”
An律师12日做客MBC广播《Kim Jongbae的视线集中》节目时表示:“如果油管博主们以爆料Zzuyang的秘密为条件收取金钱,那么就构成恐吓取财既遂”,“即便没有拿到钱,只要以获取金钱为目的进行联系并实施了一种威胁行为,也可能成立恐吓取财未遂罪。”他接着表示:“恐吓取财罪并非需要被害人同意方可处罚的犯罪,因此即使本人不愿追究,检方也可以立案侦查并予以处罚。”
近期,油管频道“Garo Sero研究所”主张,油管博主Karakyura、Gujaeyeok、Crocodile、Jeong Gukjin等人所属的所谓“Wrecker联合”一直以掌握Zzuyang曾在夜店兼职的过去为把柄进行威胁。不过,Karakyura、Gujaeyeok等人则对此予以全盘否认。
An律师还表示,目前因网络“Wrecker”油管博主引发的法律纠纷也在不断增加。他称:“‘Wrecker’油管博主并不只做涉及名人的事件”,“有些油管博主一开始就以节目制作费用为名,从举报人那里获得一定金钱支持,然后替其制作爆料视频。”
他接着表示:“既然已经从一方收了钱,那还怎么可能做到公正报道”,“即便我们再怎么查明事实关系、提交证据,我们的意见也全部被无视,对方甚至还曾提出,如果要按照你们想要的内容追加播出,因为要投入制作费,所以请你们出钱之类的要求。”
关于部分油管博主实施“私力制裁”的解决方案,他指出,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存在局限性,有必要加强监管。他表示:“在外国,即便是油管博主构成单纯名誉毁损,也会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金额可被认定到数百亿韩元”,“如果在民事诉讼中提高损害赔偿金额,将会促使油管博主自我约束、自行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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