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市教育厅向最高法院提交停止执行申请
最高法院曾裁定支持忠南教育厅停止执行
首尔市教育厅称“期待临时效力得以维持”
国会提出相关法案 教师团体表示反对
首尔市教育厅因反对废除《学生人权条例》,向大法院提起了确认无效之诉。在此背景下,围绕该条例案必要性的问题,国会和教育界之间的矛盾仍在持续。
首尔市教育厅于11日上午向大法院提交了《首尔学生人权条例废止条例案》确认无效之诉状及停止执行申请书。根据《地方自治法》,如果认为经重新表决的事项违反法律法规,可以向大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当天提起的确认之诉,首尔市教育厅主张:“首尔市议会在没有经过民主讨论或立法预告程序的情况下,强行作出并重新作出含有反宪法内容的议决”,构成对宪法上基本权利的侵害、违反平等原则、侵害教育监固有权限以及侵害救济学生人权侵害的权利等。
此前在2024年5月,大法院已准许忠清南道教育厅提出的停止执行学生人权条例废止的申请。通过这一决定,在针对条例案重新表决的确认无效之诉结果出炉之前,条例效力得以维持。
首尔市教育厅也在期待出现类似结果。首尔市教育厅方面表示:“大法院作出最终裁决通常需要1年以上时间,如果像忠南教育厅案例那样,停止执行申请获得支持,我们认为条例的效力将会暂时得到维持。”
目前,依据该条例开展的学生人权保护相关工作已处于中断状态。据悉,首尔市教育厅内的学生人权教育中心及其所属的学生人权拥护官等相关负责人,除基本的人权增进工作外,其他业务已全部中止。
首尔市教育监Cho Heeyeon在2024年5月就学生人权条例废止案表示:“应当通过补充完善来保障学生权利,而不是单方面废止”,并要求重新审议。但首尔市议会在2024年6月的本会议上经过重新表决程序,最终确定予以废止。由于教育监未予公布该废止条例案,本月由议长依职权予以公布。
市议会的立场是,以政府方案为依据的《有关学校成员权利与责任的条例》将取代学生人权条例,在调解和化解学校成员之间可能发生的投诉与矛盾方面发挥作用。相反,首尔市教育厅则指出,保障学生人权以及救济人权侵害受害的依据条款将被删除,因而对此予以对抗。
在国会层面,由社会民主党议员Han Changmin作为代表,提出了旨在保障学生人权保障规范内容的《为保障学生人权的特别法(学生人权特别法)》立法提案。祖国革新党议员Kang Kyungsook也曾表明将提出学校人权法案的意愿。但全国教师劳动组合等教师团体发表声明称,“连正当的教育活动都有可能被打上人权侵害的烙印”,对制定该特别法发出了反对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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