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门区厅仓库纵火未遂”案 越南移民女性获刑9个月 检方提起上诉
一审求刑3年监禁
检方针对一名在东大门区厅仓库企图纵火未遂,并损坏区厅外包公司使用的电动卡车的越南移民女性被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一事提起了上诉。
3日,首尔北部地方检察厅表示,对于因涉嫌企图纵火焚烧公用建筑物等罪名被起诉的A某,在一审中被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的判决结果不服,已提起上诉。
A某自越南通过婚姻移居韩国,但在2016年离婚后,成为基础生活保障领取对象。她在考试院、汗蒸房、女性流浪者庇护所等处辗转了两年多后,于2019年在中浪川河畔搭帐篷开始露宿。区厅持续要求其搬离,A某则砸毁了区厅仓库内的机器并纵火。
检方有关人士表示:“考虑到其行为引发了可能导致大规模火灾的重大危险,我们曾求处3年有期徒刑,但宣判结果与其罪质不相称”,“今后将努力使与罪行相当的刑罚得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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