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3日《农地法》施行令修正案生效
今后可在农地上安装智慧农场的期限将最长延长至16年。此外,农渔业人住房也可以用作外国劳动者的宿舍。
农林畜产食品部2日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农地法》施行令将自3日起施行。
首先,为了营造有利于农作物生长的最优环境,推广配备远程控制温度、养分、光照等设备、以临时建筑形式建设的智慧作物栽培设施,政府在听取相关行业等意见的基础上,将农地他用临时使用期限从原先最长8年扩大到16年。
同时,新设了临时建筑形式智慧作物栽培设施的建设标准,为在标准化设施中稳定生产农产品奠定基础。
同时,将可在农业振兴区内设置的农渔业人住房,允许用作本国及外国劳动者的居住设施,并将用地面积上限从660平方米扩大至1000平方米。虽然支持农渔业活动的本国及外国劳动者人数不断增加,但与工业园区等不同,农渔村居住设施不足,即便在邑、面所在地等有类似居住设施,也因距离农场较远而给生活带来不便。
农林畜产食品部农业政策官Yoon Wonsup表示:“包括本次施行令修正在内,今后也将持续推进制度改进,从有利于农民农业活动的方向提高农地利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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