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风险企业部30日表示,为了新一轮遴选“全球创新特区”和“规制自由特区”,将公布“全球创新特区候选地区”和“规制自由特区候选特区”遴选方案。


通过规制特例培育地区创新项目的“规制自由特区”自2019年制度引入以来,截至目前共指定了39个特区,已成为我国代表性的“规制自由区”。

中小风险企业部启动“全球创新特区·监管自由特区”新一轮遴选 View original image

此外,作为推进国政课题的一环,为了通过负面清单式实证特例和促进地区走向全球,今年5月曾将釜山、江原、忠北、全南指定并公布为“全球创新特区”。


此次推进的新一轮“全球创新特区”和“规制自由特区”遴选,为了增强特区竞争力,扩大了申请资格,使具备能力的基层自治团体也可参与。


为向地区高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公平参与项目的机会,自治团体将公开招募承担实证项目的特区运营主体,在特区遴选和支持方式上也更加注重公平性。


“全球创新特区”方面,将按照今年1月4日公布的“2024年经济政策方向”,遴选3个全球创新特区候选地区。


“规制自由特区”计划遴选6个左右候选特区,特别是为通过自治团体间合作和基础设施联动等方式实现产业融合与协同效应,还将推进指定“超广域规制自由特区”。


规制自由特区虽可由自治团体常年申请,但此次候选特区遴选的特点在于,为制定更加充实的特区规划,还将提供详细规划费用支持。


此次遴选出的“全球创新特区候选地区”和“规制自由特区候选特区”,将依照相关法律,经分科委员会和审议委员会审查及特区委员会审议和表决后,预计由中小风险企业部部长于2025年上半年最终指定。



中小风险企业部特区创新企划团团长Kim Hongju表示:“确保特区的战略性和可持续性尤为重要”,并称“将综合评估与地区及政府产业政策的联动性、向创新集群发展的可能性,以及自治团体与特区运营主体的能力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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