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科技热战⑪]培育106家气候科技企业 Korea Social Investment:“从解决全球变暖视角看意义重大”
专访 Lee Jongik 韩国社会投资代表
气候科技魅力之一是没有市场壁垒
也呼吁大企业积极行动
“我们支持创造更美好世界的商业成长。” 这是一家成立于2012年的加速器韩国社会投资提出的使命。乍一看,“创造更美好世界”和“商业成长”似乎是两件不同的事,但二者相通之处在于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和影响力投资。影响力投资是指在追求收益的同时,对社会或环境产生积极影响的投资。曾在德勤安津会计法人负责风险管理及经营咨询长达16年的韩国社会投资代表理事 Lee Jongik,在为解决社会问题向各类组织提供经营咨询的过程中,对社会性银行(Social Bank)和影响力投资产生了兴趣。在影响力投资当中,近年来投入最多精力的领域就是气候问题的解决。
26日,Lee代表表示:“所谓社会问题会随着时代而变化,进入2020年代后,地球变暖等气候变化已成为重大问题”,“从积极培育并投资于解决这些问题的商业这一视角来看,目前气候科技是极其重要的要素。”从韩国社会投资的投资组合来看,气候科技企业占整体企业的比例高达30%。迄今为止,已在气候科技全领域培育了106家企业,这些企业在此基础上又追加获得了136亿韩元的投资。
投资标准包括企业能够产生的影响力、“净零(0)”的可实现性以及成长性等。Lee代表解释称:“我们投资的并不是那种投入多少就产出多少影响力的企业,而是那种投入1就能产生10倍影响力、具有巨大乘数效应的企业”,“其次会考察其商业模式是否更加以碳中和为基础,是否符合韩国分类标准(K-Taxonomy)等。”
Lee代表将气候科技的一大魅力归结为其进入全球市场几乎没有壁垒。他强调:“国内气候科技企业只要掌握技术,完全可以进军欧洲或美国。我们投资的企业几乎没有只盯着韩国市场的”,“最重要的是拥有多么差异化的技术,以及通过多大幅度的成本下降来获得全球竞争力。”
Lee代表还高声呼吁,为使国内气候科技企业具备全球竞争力,有必要改善法律监管。他也认为有必要提供研究开发(R&D)支持。Lee代表称:“与美国或欧洲相比,韩国在气候科技领域的法律监管相对更为严格,应当适度放宽”,“还要大量对接产学研项目,如此辛苦开发出来的技术还需要进行技术验证(PoC),但在国内几乎找不到适合的PoC对象,这一点非常可惜。”
同时,他也敦促大企业在气候科技领域采取更为积极的行动。Lee代表表示:“最理想的模式是,大企业将拥有创意或技术的初创企业作为旗下公司重点培育,并与大企业的PoC相衔接”,“如果气候科技初创企业能够与大企业以开放式创新的方式合作,进军全球市场也会容易得多。”
他还主张,对投资于气候科技领域的投资机构,有必要提供包括税收优惠在内的政府支持。Lee代表表示:“气候科技在研究开发(R&D)上需要投入大量时间,投资回收期一般在3至5年,属于较长周期”,“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投资多流向能够立即赚钱的企业,政府应通过多种优惠措施,引导资金投向气候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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