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厅、按摩店、休闲酒吧等娱乐设施可入驻停车场用地
担忧沦为停车场用地利用手段 加剧停车位短缺问题

牙山市议会以去年存在特惠疑虑为由搁置的《牙山市停车场条例部分修改条例案》再次被列入审议议案,预计将引发争议。

牙山市议会以去年存在特惠疑虑为由搁置的《牙山市停车场条例部分修改条例案》再次被列入审议议案,预计将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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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清南道牙山市议会因去年担忧存在特惠嫌疑而搁置的《牙山市停车场条例部分修正条例案》,再次被列入审议议案,预计将引发争议。


据牙山市议会透露,即将于本月26日在建设城市委员会对《牙山市停车场条例部分修正条例案》进行审议。


该条例案曾在去年5月举行的第242次临时会上讨论过一次,由共同民主党议员 Hong Seongpyo 作为代表提出。


条例案的核心内容是,将目前可在露天停车场内设置的设施范围,从现行的零售店、简易餐饮店、汽车维修业,扩大为第一类、第二类邻里生活设施以及汽车相关设施、办公设施、体育设施、文化·集会设施、销售设施等。


当时作为提案人的议员 Hong Seongpyo 就修订理由表示:“现行条例仅限于《国土规划与利用法》第76条所规定的,用途区域内可以设立的设施等,与其他地方自治团体不同,范围和种类都较少。通过增加可在露天停车场设置的设施种类,允许民间顺利开发停车场用地,以确保停车场管理的效率,并提升使用者的便利性。”


然而,在审议过程中,包括牙山市在内的部分议员提出了相当多的反对意见。


尤其是,由于第一、第二类邻里生活设施都可以入驻,如果以比一般用地更便宜的停车场用地进行收购开发,被指出将产生严重的公平性问题。此外,若原本应作为公共停车场使用的用地被开发,有很大可能事实上沦为相关设施的附属停车场。


同时,歌厅练习场、按摩院、清吧等娱乐设施也可以入驻,有舆论认为,停车场用地可能沦为追求非公共目的盈利的手段,并将进一步加剧停车位短缺问题。


对此,当时建设城市委员会多次休会,讨论禁止清吧等部分娱乐设施入驻的修正方案,但同样未能达成共识,最终条例案被搁置。


然而,当时以“需要深入审查”为由被搁置的条例案,如今在未对去年讨论内容作出任何实质修改的情况下,以原案形式再次提交,使得特惠疑虑再度难以避免。


建设城市委员会委员长 Kim Miyoung 表示:“26日将要审议的条例案,与去年审议内容相比并无变动事项。只是向行政当局索要了关于停车场利用部分的计划和资料,拟进行更为深入的讨论。”


她同时指出:“关于禁止设置娱乐业所带来的问题,由于在同一设施类别内对部分业态予以许可、对部分业态不予许可,可能引发行政诉讼等担忧,目前正在就此进行审查。”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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