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16人共33.8亿韩元

一名被控侵吞熟人逾300亿韩元的60多岁女性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后,检方提起了上诉。


20日,首尔西部地方检察厅公判部(部长沙检察官 Jung Youngju)表示,已就因涉嫌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中的诈骗罪而被起诉的A某(66岁)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检方对15年间勒索邻居钱财的餐馆老板13年刑期提起上诉 View original image

检方称:“被告假扮拥有数百亿韩元资产的富裕人士,背叛了对其已建立信任的个体商户,犯罪情节恶劣。然而被告以无力偿还为由毫无悔意,导致损失始终未能得到弥补”,“综合考虑到受害人希望对被告予以严惩等情形,决定提起上诉”。


此前,A某因自2008年9月起约15年间在首尔麻浦区经营餐馆,以如果进行投资或借钱给她就会附加高额利息偿还等方式欺骗熟人,从16人处骗取共计约338亿韩元而被拘捕起诉。



调查显示,A某自称是在首尔市内拥有多处不动产的富裕人士,但其实际收入仅为每月数百万韩元水平的餐馆营业额。大部分受害者是50至60多岁的女性,A某餐馆的员工也被确认遭受了损失。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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