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法院专利诉讼全盘解析:
韩国出口大企业专利被诉数量
超过美国六大科技巨头3倍以上
利用对专利权人有利的法院倾向
集中起诉韩国大企业

[Invest&Law]被称为“韩国企业狩猎场”的得克萨斯州法院:三星电子、现代汽车、LG、SK自97年以来遭783起专利诉讼 View original image

美国联邦得克萨斯州地方法院正成为韩国出口大企业的“专利诉讼狩猎场”。被称为“专利怪物”的非实施实体(Non Practicing Entity,专利管理专业企业)集中在对专利权人持友好倾向的得州地方法院,针对三星、现代汽车、LG、SK等韩国代表性出口企业提起大量诉讼。


《法律新闻》通过可检索美国法院起诉状和判决等资料的CourtLink,对美国联邦得克萨斯州地方法院的专利诉讼进行全面分析结果显示,三星电子、现代汽车、LG电子、SK海力士等韩国主要出口企业自1997年2月首件诉讼被提起以来,截至2024年6月14日共遭遇783件专利诉讼。其中三星电子511件、LG电子248件、现代汽车18件、SK海力士6件。其中670件已结案,113件仍在审理中。


韩国企业作为专利被告的案件数量远高于美国企业。在联邦得克萨斯东部、 西部地方法院,苹果、谷歌、亚马逊、微软、Meta、特斯拉等6家美国大型科技企业被起诉的专利诉讼合计为242件,仅相当于韩国4大企业被诉数量的30%。以在全球智能手机市场上争夺市占率第一、第二名的三星电子和苹果为例,在同一法院被起诉的专利诉讼共66件,仅为三星电子的十分之一水平(12.9%)。


在美国,专利侵权诉讼大多由非实施实体提起。非实施实体从专利权人手中购入专利后,向企业要求支付高额许可费,如遭拒绝便提起诉讼,从而获取巨额和解金或赔偿金。根据知识产权保护综合门户网站的分析,在全球范围内,持有专利并发起诉讼的主要非实施实体超过600家。


在这种情况下,韩国企业正成为对专利权人持友好立场的联邦得克萨斯东部地方法院的重点攻击对象。出身于三星电子专利负责人、离职后成立非实施实体并以三星为对象提起诉讼的前副社长An Seungho,选择起诉的法院也正是得克萨斯东部地方法院。该院首席法官J. Rodney Gilstrap于上月9日驳回了An前副社长一方的请求,作出三星电子胜诉的判决。此案被视为韩国企业在得州地方法院获胜的“罕见”案例,得益于韩国检方通过数字取证查明An前副社长非法窃取三星机密资料的事实,并将其作为证据提交法庭。


舆论指出,即便在与非实施实体的专利诉讼中获胜,对韩国企业而言也只是“伤痕累累的胜利”。在美国,即使胜诉,各方也需自行承担诉讼费用,而专利诉讼的应对成本据悉每案高达800万至1000万美元(约合110亿至137亿韩元)以上,诉讼周期越长,费用越高。韩国大企业也难以承担如此高昂的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据悉往往“含泪吃黄连”,支付巨额和解金达成和解,以终结诉讼。



<特别采访组>

记者 Hong Yunji · Lee Soonkyu · An Hyeon · Lee Jinyoung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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