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驻韩日本大使馆附近焚烧旭日旗的韩国大学生进步联合(大进联)3名成员被判处罚金,判决已最终确定。


17日,大法院第3小法庭(主审法官 Noh Jeonghee)对因违反集会示威法被起诉的大进联成员A某等3人,各判处罚金100万韩元的原审判决予以维持并最终确定。


首尔瑞草区大法院

首尔瑞草区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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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被控于2021年6月1日下午3时左右,在首尔钟路区驻韩日本大使馆附近,高呼“谴责日本政府声称独岛是日本领土”等口号后焚烧旭日旗,举行未经申报的集会。警方当场将他们以现行犯身份逮捕。


他们在法庭上主张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不属于集会”,否认指控。但一审和二审法院认为,“两人以上形成共同意见,并以对外表达该意见为目的,在一定场所临时聚集,属于集会”,认定其有罪,各判处罚金100万韩元。



他们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大法院认为原审判决并无不当,驳回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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