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被无视,持凶器连刺逾100次

一名因认为自己被“无视”,而用凶器残忍杀害对自己怀有善意的村长的50多岁男子,在二审中刑期被加重,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联合新闻报道,釜山高等法院昌原审判部刑事第2庭(审判长法官 Heo Yangyun)14日撤销了一审对50多岁被告人A某以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0年的判决,改判其无期徒刑。此前,一审法院于去年12月判处A某有期徒刑30年,检方以“刑罚过轻”为由提出上诉,A某则以“刑罚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此照片与报道内容无直接关联。) [图片来源=Pixabay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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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B某得知A某独自抚养儿子,对其境况感到惋惜,曾帮助A某之子申请公共支援,还经常为其准备小菜等,细心照料。此后,A某平时突然从背后抱住B某,或擅自进入B某住所院子等,因这些行为导致B某开始回避接触,他便认为自己受到轻视,进而实施了犯罪。据悉,A某对B某挥舞凶器超过100次。


案发当日,A某与B某发生口角后,从自己住处取来凶器实施犯罪。作案后,A某逃往附近的野山,随后因附近居民报警,警方逐步收紧追捕网,他在约2小时后前往投案。据传,他在因本案被羁押期间,还曾殴打同监在押人员并受到处罚。



合议庭在量刑理由中表示:“从A某多次犯罪前科来看,其在愤怒或不满的情境下,一贯表现为以暴力方式应对,被评估为暴力犯罪再犯风险较高,实施杀人再犯的危险性极大。鉴于A某的反社会性、暴力性及再犯风险均被评估为极高,仅以原审判处的有期徒刑难以认为已对其罪责施加了与之相当程度的刑事责任。”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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