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4日受理第二季度申请
中小风险企业部16日表示,为了减轻因中小金融机构高贷款利率而面临困难的小商工人利息负担,将实施“中小金融机构利息返还”政策。
支持对象为截至去年12月31日,在中小金融机构办理利率“5%以上7%未满”经营性贷款的个体工商户和法人小企业。只要确认已连续缴纳利息满1年,自申请利息返还之后到来的季度末,将一次性发放1年期的返还金额(每人最高150万韩元)。
“中小金融机构利息返还”自3月18日起全年常态化受理申请,如要在6月28日至7月5日期间领取利息返还,须在6月24日前提交返还申请。
第一季度约有16万名借款人申请返还,约1200亿韩元利息已完成返还。
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申请,相关详细信息可在各金融机构以及中小风险企业部和金融委员会等官方网站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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