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分析认为,持有专利及实用新型权利有助于新近进入市场的首次申请人取得经济成果。


根据14日韩国知识产权研究院专利统计中心的数据,对最近7年内首次申请专利及实用新型的企业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当专利及实用新型的持有规模增加1%时,企业的销售业绩也随之增加0.13%。


所谓专利及实用新型权利的持有,是指所申请的专利或实用新型经过审查,被作出授予专利权或实用新型注册的决定,从而获得权利(注册)认可的状态。


去年,欧洲专利局(EPO)的研究结果指出,专利有助于创业企业进行资金筹措,这一效果在创业初期阶段最为显著。


研究的核心是,提交专利申请的创业企业,其获得资金筹措的可能性是未提交专利申请创业企业的6.4倍,而同时申请了专利和商标的创业企业,资金筹措可能性则高出10.2倍。


一直以来,工业产权制度通过向符合一定条件的创造性发明等赋予法律权利,被评价为在帮助新的创新主体进入市场、促进市场竞争方面发挥了作用。


得益于这一优势,2013年至2022年间,在本国申请人中,新规申请人的工业产权活动持续不断。其中,在专利及实用新型权利方面,新规申请人中99%为个人或中小企业,新规申请人的申请规模约占本国申请人全部申请量的20%。


尤其是,知识产权研究院专利统计中心强调,在新规申请人的活动与创业之间的关系中,专利及实用新型申请一方面持续吸引技术型创业,另一方面已创立的技术企业又反过来带动专利及实用新型申请的增加,表现出相互因果关系。



知识产权研究院研究委员 Kang Kyungnam 表示:“为我国经济持续获取增长动力,必须付出努力,促进各类主体的挑战与创新”,并称“为使创业企业能够战略性地获取并运用工业产权,建立系统性的支持体系至关重要”。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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