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守派占优势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一致驳回了要求限制获取口服堕胎药“米非司酮”的诉求。随着堕胎权在即将于11月举行的总统大选中迅速成为主要争议焦点,这一驳回决定是否会波及到其他与堕胎权相关的诉讼,备受关注。


图片由路透社 联合报道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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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纽约时报》等媒体报道,最高法院于13日(当地时间)裁定,针对使米非司酮更易使用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决定提起诉讼的医生及反堕胎团体不具备提起该诉讼的法律资格,因而作出驳回决定。


大法官 Brett Kavanaugh 在判决书中表示:“原告既不开具也不使用米非司酮,FDA也没有对他们提出任何要求”,“原告的主张不符合提起诉讼的适格性标准。”他接着说明称:“他们可以在监管程序中向总统和FDA,在立法程序中向国会和总统提出关切与异议。”


米非司酮是一种于2000年获得FDA批准的口服堕胎药,目前在美国实施的堕胎中,超过一半使用了米非司酮,是最常见的堕胎方式。此前,原告方面提起本案诉讼,称放宽米非司酮相关管制、允许远程处方和邮寄配送等的FDA决定威胁女性健康,并迫使反对堕胎的医生违背良心行事。


舆论认为,此次判决暂时为主张堕胎权的一方带来了“隐性胜利”。但由于最高法院驳回的理由是“不具备诉讼资格”,今后反堕胎团体仍可能再次提起诉讼。《纽约时报》指出:“主张堕胎权的一方虽然欢迎最高法院此次裁决,但也警告称结果可能只是短期性的”,“最高法院似乎也在回避就案件实质作出判决,从而避免让任何一方在堕胎问题上获得明确胜利。”


堕胎权倡导组织“生育权中心”负责人 Nancy Northup 在声明中称:“令人遗憾的是,对堕胎药的攻击不会就此停止”,“这一判决不是堕胎问题上的胜利,只是维持了现状。”有意见指出,在禁止堕胎的14个州,堕胎药仍然是非法的。


相反,代理原告方的保守派法律团体“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首席律师 Erin Hawley 则表示“仍有许多工作要做”,对此判决表示反对。她称:“我们可以就3个州危及全美女性和少女的健康与安全一事,追究FDA的责任”,暗示今后将以爱达荷州、堪萨斯州和密苏里州等共和党占优势的3个州为中心提起诉讼。


堕胎权目前已在临近11月总统大选之际成为核心争议议题。在美国国内,自从保守派占优势的最高法院于2022年6月推翻了将堕胎视为宪法保障权利的“罗诉韦德案”判决之后,多州议会和法院中,支持与反对堕胎阵营之间的争斗持续不断。



承诺维护堕胎权的总统 Biden 在当天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后发表声明指出:“最高法院在两年前推翻‘罗诉韦德案’判决,使女性失去基本自由这一事实并未改变。”他还补充称,如果前总统 Trump在大选中获胜,仅靠保护获取堕胎药的途径将远远不够,他将采取行政措施予以应对。至于前总统 Trump,则从原本反对堕胎的共和党传统立场稍作后退,转而主张将相关决定权交由各州自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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