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后起强制适用IFRS18
营业损益口径纳入一次性及非经常性项目
拟并行标注现行营业损益并单独列示
为实现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际会计准则(IFRS)第18号》的平稳落地,金融当局正推动引入“韩国版折中方案”,要求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按现行方式计算的营业利润。由于在新会计准则下,计算营业利润时将把一次性费用等非经常性因素纳入其中,预计会给企业和投资者带来较大混乱。
金融委员会和金融监督院表示,已于13日上午在商工会议所召开了“IFRS 18导入支援实务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当天会议由韩国会计准则院、韩国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科斯达克协会、公认会计师协会、资本市场研究院等相关机构出席。
IFRS 18一旦导入,我国财务报表中营业利润的列报方式将发生重大变化。现行准则下,营业利润是从销售收入中扣除销售成本及销售与管理费用后衡量得出;而根据新会计准则,营业利润将被改为在全部损益中,除投资、筹资等以外的剩余类别。这是因为IFRS 18是按照“剩余类别”方法进行计算的。IFRS 18在利润表中新增了包括营业利润在内的各类别“中间合计(Subtotal)”,并将营业利润作为区别于投资或筹资等类别的“剩余(Residual)”概念的损益进行计量。与营业活动相关的项目,不论其重要性、发生频度或持续性如何,均以单一中间合计方式列示,从而将一次性、非经常性发生的各种“特殊项目(special item)”一并纳入。此前在IFRS框架下,对包括营业利润在内的利润表中间合计的列报或计量方法并无具体规制,因此在韩国境内一直强制要求额外列示营业利润。
根据IFRS 18,中间合计将按照利润表中损益的来源,分别新设并定义营业、投资、筹资、法人税、中止经营等类别的中间合计。此外,如公司希望额外披露IFRS 18未单独规定的非会计准则绩效指标,可在附注中予以披露。
据此,监管当局计划在不背离IFRS 18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的前提下,制定一套反映当前做法的“折中方案”,以减少会计准则变更给企业和投资者带来的混乱。将研究在按照IFRS 18计算营业利润的过程中,单独列示尽可能保留我国现行营业利润计量方式的中间合计。
同时,为最大限度减少信息使用者的困惑,当局还将通过征求意见,对该“中间合计”的合理名称进行研究。并将大幅强化相关内容的指引和宣传,以尽量降低实务操作中的混乱和困难。相关部门将举办研讨会、论坛、实务座谈会等,并组建问答专责团队;还将开设IFRS 18专用网站和热线。
今后,当局还将推进针对IFRS 18利润表改编所带来的影响分析。将通过模拟测算等方式,分析按公司和行业(如建筑、造船、金融业等)划分的影响。这是因为,将对子公司等的投资作为主要营业活动的控股公司,其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损益目前可以归类为营业利润,但根据IFRS 18则应归类为投资损益。
当局还将研究那些把营业利润等作为监管指标的制度,是否有必要调整或维持相关监管指标。例如,根据科斯达克上市规定,“连续5年发生营业亏损时指定为投资注意换起品种”;根据外部审计法,“连续3年发生营业亏损时由监管机构指定会计师事务所”等规定目前仍然存在。
金融委员会表示:“将在通过实务工作组等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反映符合我国实际的修订导入方案的K-IFRS第1118号,并计划于2025年进行修订,自2027年起全面施行。”
其并补充称:“鉴于制度实施初期企业预计会面临一定困难,我们计划研究在适用过程中即便发生会计处理错误,只要并非故意,即不采取监管措施等,在一定期间内以劝导为主来运行该制度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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