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停诊医疗机构须在13日前申报

京畿道龙仁市12日表示,已于本月10日同时向当地550家诊所发布诊疗命令和停诊申报命令。

龙仁市同时向辖区内550家医疗机构下达诊疗·停诊申报命令 View original image

市方面说明称,为此处仁、器兴、水枝保健所已向辖区内医疗机构以挂号速递方式送达载有上述内容的公文。此举是根据医生集体停诊决议以及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的决定作出的。


此前,保健福祉部于10日就医生集体行动在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发布会上表示:“拒绝诊疗是威胁国民和患者生命权的、不可容忍的行为”,“政府别无选择,只能对集体拒诊采取坚决应对”。


市政府依据《医疗法》第59条第1款,于医疗界预告将集体行动的18日向医疗机构下达了诊疗命令。即便在市政府发布命令的情况下,仍计划于18日停诊的医疗机构,须在营业日标准提前三天的13日前申报。如拒绝行政机关的诊疗和业务开始命令,将被处以停业15日,以及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龙仁市保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情况进行检查,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辖区内医疗机构出现诊疗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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