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山市携手8家机构推进“釜山产业园区屋顶光伏项目” 助力实现碳中和
11日下午2点在市政府签署项目推进业务协议…包括市长 Park 在内的协议机构代表出席
到2027年为止投入民间资本7000亿韩元 总计安装380兆瓦光伏发电设备 确保可再生能源
釜山市将于11日下午2时在市政府视频会议室与8家机构签署为实现碳中和而推进的“釜山产业园区屋顶光伏项目”业务协议。
参与签署协议的9家机构为:釜山市、釜山镇海经济自由区厅、研究开发特区振兴财团、韩国能源公团、汉江资产运用、釜山绿色产业园区、釜山井官能源、Daebo信息通信、Uclick。
当天的签约仪式上,包括市长 Park Hyeongjun 在内的各协议机构代表将全员出席,并在业务协议书上亲自签署。
“釜山产业园区屋顶光伏项目”是在美音·国际物流产业园区内700家企业的屋顶等闲置空间安装总规模380兆瓦的光伏发电设备基础设施,以获取可再生能源的项目。项目实施期限至2027年,项目经费为全部民间资本7000亿韩元。
预计可实现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22万吨(相当于2030年市减排目标量的2.4%)、年发电量500吉瓦时(可再生能源电力自给率提升2%)、带动就业5000人、年度发电收益1300亿韩元。
参与企业将根据发电量获得租赁收益。
该项目旨在帮助本地企业应对为克服气候危机而形成的新气候体制,加快产业园区低碳化进程,将其转型为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园区。
本次协议旨在就推进“釜山产业园区屋顶光伏项目”达成共识,并明确为推进该项目而由各协议机构承担的角色。
根据协议,▲釜山市和产业园区管理机构(釜山镇海经济自由区厅、研究开发特区振兴财团)负责行政支援;▲韩国能源公团负责能源政策咨询和制度改善支援;另外,▲汉江资产运用负责资金筹措;▲发电法人(釜山绿色产业园区)负责项目运营;▲釜山井官能源、Daebo信息通信、Uclick负责参与企业招募、施工等项目实施工作。
今后,各协议机构将组建实务协商体,围绕光伏设备的承继、应对韩国电力公司电力系统、对产业园区(企业)的支援方案等进行协商,在此基础上构建最适合釜山产业园区的屋顶光伏商业模式,随后推进项目实施。
若项目顺利推进,计划在釜山39个全部产业园区安装光伏发电设施,将发电规模扩大至2800兆瓦(总项目经费5.4万亿韩元)。
市政府表示,如果本项目能够与市里正在推进指定的分布式能源特色区域相结合,将有助于降低产业园区内本地企业的电费支出,并可应对可再生能源100(RE100)倡议和欧洲联盟(EU)征收碳边境税,从而有望在碳中和时代提升本地企业的竞争力。
特别是,市政府将通过整合小规模电站的虚拟电厂(VPP)运营、利用闲置可再生电力培育关联产业(绿色氢能、能源储存系统(ESS)等),支持与本项目相关的能源前后方产业同步成长,以釜山为中心构建能源新产业生态系统,并在今后将项目扩展至整个釜山产业园区,从而逐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碳中和经济。
本次项目的提案方——汉江资产运用代表 Son Jin 表示:“汉江资产运用对光伏项目非常关注,认为扩大可再生能源将有助于釜山经济发展”,并称“将把本项目打造为全国产业园区中民间—地方政府—公共机构合作项目的成功案例”。
市长 Park Hyeongjun 表示:“本项目通过利用产业园区内屋顶光伏可再生能源,打造低碳绿色产业园区并培育能源新产业,将进一步强化作为‘全球枢纽城市’的釜山地位”,“为使为克服气候危机而到来的碳中和时代,对釜山企业而言不再是危机而是新的机遇,市政府将给予全力支持。也请产业园区入驻企业积极参与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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