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面积超50%…警卫室和附属福利设施也须安装
提前应对温室气体减排…本月起自事业计划审批开始适用

京畿道龙仁市一带的新建公寓将扩大引入太阳能发电设施。龙仁市11日表示,本月起对申请住房建设事业计划审批的共同住宅,将积极引导其引入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设施。

龙仁市:“新建公寓将扩大引入太阳能等新能源” View original image

市方采取这一举措,是为了先行应对政府通过扩大零能耗建筑物认证义务对象等措施来减少建筑物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并扩大碳中和。


为此,市政府计划对新申请事业计划审批的小区,要求▲在屋顶面积的50%以上安装太阳能发电设施,▲并在警卫室及附属福利设施内安装迷你太阳能发电设备。此外,还将强化入户门和门窗等的隔热性能,以提高共同住宅的能源自给率。


另一方面,根据政府的“零能耗建筑义务化细化路线图”,自明年起,将要求30户以上、需办理事业计划审批的民间共同住宅必须取得零能耗建筑认证。因此,共同住宅小区在设计时必须符合零能耗建筑5级认证标准。


此前,政府通过修订《绿色建筑物营造支援法施行令》,自去年起将零能耗建筑物认证对象规定为: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或30户以上的共同住宅。继在2020年将公共建筑物的零能耗认证列为强制之后,又决定从明年起,将30户以上的民间分售·租赁共同住宅也纳入义务对象。


所谓零能耗建筑,是指通过极大化隔热性能,将能源需求量降至最低,并通过太阳能设备等生产新能源,从而将建筑物的能源消耗量最小化的绿色建筑。政府根据建筑物的能源自给率将等级细分为5级,并对获得零能耗建筑认证的建筑物,按照等级提供▲11%至15%的容积率及高度放宽 ▲15%至20%的取得税减免等优惠。


市政府今后将按照这一方向,整顿“龙仁市共同住宅规划及审议审查标准”,向建筑业主进行告知并促使其予以反映。



龙仁市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打造可持续的零能耗城市,我们决定先行引导共同住宅配备新能源设施”,并称“期待业主积极参与,以减轻入住居民的居住成本负担,同时享受容积率等方面的激励优惠”。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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