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妻子在家 他跑去搭讪酒吧
“又不是出轨 你干吗反应这么大”
丈夫倒打一耙发火 妻子考虑离婚
一名丈夫不管怀孕的妻子,频繁出入“猎艳酒吧”(为不同桌客人提供异性相亲机会的酒馆)的经历被曝光后,引发公愤。
7日,YTN广播电台《Jo Inseop律师的咨询室》报道了自称怀孕6个月的A某的来信。A某表示:“我和丈夫是同龄的大学校园情侣,交往了大约2年后意外怀孕,于是刚一大学毕业就匆忙结婚。丈夫因为去当兵,毕业被推迟,目前还在念大四。”
A某说明情况称:“几个月前,从大学同学那里听说‘在猎艳酒吧看到你老公了’。也就是说,丈夫明知我怀孕,却去了那种撮合异性相识的酒馆。我追问后,丈夫道歉说:‘有个好久不见、刚休军假出来的朋友,一起玩着就顺道去了。以后再也不会发生这种事。’”
然而此后丈夫仍持续出入猎艳酒吧。A某说:“朋友们又多次向我举报,在猎艳酒吧看到我老公。争吵反复发生后,丈夫非但不再道歉,反而质问我:‘又不是出轨,只是像其他大学生一样玩一玩,你为什么反应这么过激?’”她接着表示:“就算退一万步说,如果还在谈恋爱阶段,我也会勉强尝试去理解。但现在他是有妻子、还有即将出生的孩子的男人,却还那样做,实在让人觉得可悲。想到要和这样的人共度一生,就觉得前途一片渺茫,还不如趁年轻离婚算了。”
但她也吐露心声称:“肚子里的孩子和公寓预售权等问题,让我难以下定决心离婚。”A某说:“公寓预售权是娘家和婆家一起帮忙才拿到的,登记在丈夫名下。目前已经缴纳了定金和第二次中期款,要把第三、第四次中期款和尾款全部付清,还要一年多时间。现在要是离婚,我很不安,担心丈夫把公寓拿走。”
看到相关经历的网友纷纷表示:“这种丈夫还不如畜生”、“妻子都怀孕了,还去猎艳酒吧干什么”、“猎艳酒吧和夜店一个级别,明显是在搞外遇”、“明明有妻子有孩子的男人,非要去猎艳酒吧跟异性喝酒,到底是为什么”、“看来就是个特别好色的男人吧”等。
“即使没有性关系,也可被认定为不贞行为”
律师Lee Gyeongha表示:“最高法院认为,民法中规定的诉讼离婚事由——‘配偶的不贞行为’,不仅包括达到通奸程度的行为,也包括未尽夫妻贞操义务的不正当行为。即便丈夫没有与其他女性发生性关系,但从社会一般认知来看,频繁出入以男女交往为目的的猎艳酒吧,也完全有可能被认定为不贞行为。”
关于公寓预售权,他表示:“如果A某的丈夫在离婚诉讼事实审理终结之前取得公寓,而A某能证明自己在婚姻破裂前,在娘家的帮助下缴纳了定金和中期款,并且丈夫正是以此为基础取得所有权,那么该公寓就会被纳入财产分割范围。如果这一主张不被采纳,那么已缴纳的预售款将成为财产分割对象,离婚时A某还可以向丈夫索要抚养费。”
另一方面,所谓猎艳酒吧,是一般餐饮店中归类为普通酒馆的一种,其设施和氛围专门为不同桌的男女顾客创造即时相遇的机会。多数店家会在每张桌子上摆放各种游戏盘,让客人通过游戏互相赠送酒水和下酒菜,自然形成拼桌,一起喝酒的氛围。
也正因这种特性,猎艳酒吧在新冠疫情肆虐期间,被列为为防止聚集性扩散而被劝导暂停营业的高风险场所之一。高风险场所是根据密闭度、密集度等6项风险指标选定的,包括:猎艳酒吧、感性酒馆、娱乐酒馆、歌舞酒馆、老年舞厅、练歌房、室内集体运动设施、室内站立演出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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