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至28日面向市辖区56处公共设施

检查孕妇车辆标识粘贴情况及是否有孕妇乘坐

蔚山市将为孕妇在市管辖的所有设施内设置孕妇专用停车区。


蔚山市于7日表示,将为营造关爱孕妇、适宜生育和养育子女的环境,开展孕妇专用停车区专项检查和宣传工作。


检查时间为本月10日至28日,为期3周,以蔚山市管辖的56处公共设施为对象进行。检查将组建由3个小组、6人组成的自查小组推进。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是否设置孕妇专用停车区及停车引导标志、停放在孕妇专用停车区车辆是否粘贴“孕妇车辆标识”以及是否有孕妇乘坐等。


对检查结果中发现的违规车辆,将当即引导其移至其他地点停放,并发放宣传告知书。


蔚山市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高效运营孕妇专用停车区,恳请大家多加体谅,为作为交通弱势群体的孕妇留下停车空间。”



孕妇专用停车区仅限粘贴“孕妇车辆标识”且有孕妇乘坐的车辆停放。孕妇车辆标识发放对象为怀孕期间或分娩后6个月以内的女性,可向户籍所在地管辖保健所提出申请。

“请勿在此停车”……蔚山市完善公共设施孕妇专用停车位 View original image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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