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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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首尔恩平区住宅区持凶器威胁警察、制造骚动的一名30多岁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后,检方提起了上诉。


4日,首尔西部地方检察厅以妨害特殊公务执行罪起诉的38岁郑某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检方认为应当判处更重的刑罚,已向首尔西部地方法院提交上诉状。


检方表示:“由于郑某的行为,出动了40余名警察,而且他挥舞两把大型刀具等,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已将这些因素纳入考量”,“为使其受到与罪行相当的刑罚,我们将在二审中全力以赴维持公诉。”


郑某被控于去年8月26日在首尔恩平区葛岘洞一带住宅区,双手持凶器大肆行凶。当时,郑某与警方对峙,手持两件凶器,其中一件用来自残相威胁。警方与郑某对峙约2小时40分钟后,投入特警队将其抓获。


经查,郑某为偿还自己的信用卡欠款,向母亲要求借给其价值约300万韩元的金钱,但听到母亲称该金额被用于做法事后大为恼火,在上演自杀闹剧后愤怒不已,遂实施了上述犯罪。



一审合议庭于上月29日判决称:“郑某用其持有的刀具妨碍了警方执行公务,被告人应当承担责任”,判处郑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当时检方曾求处其有期徒刑2年。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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