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经协分析大企业公益法人业务现状
法人社会贡献支出年均增幅3%
数据显示,大企业公益法人的社会贡献支出年均增速仅停留在个位数。有人指出,如要激活相关支出,就必须增加在法人收益和资产中占大部分的股票及股息,并通过降低相关赠与税负担来推动股票捐赠的活跃化。
5日,全国经济人联合会分析了信息披露对象企业集团所属公益法人在2018年和2022年的业务现状后表示,这些法人的2022年公益目的支出为5兆9026亿韩元,较2018年(5兆2383亿韩元)增加12.7%(年均3.0%)。这一增幅仅相当于同期销售额排名前500家企业社会贡献支出增幅35.7%(年均7.9%)的约三分之一。
全国经济人联合会分析认为,由于与公益法人相关的过度监管,大企业公益法人的社会贡献活动未能得到有效激活。具体而言,▲公益法人的表决权限制 ▲将非营利法人的董事纳入同一实际控制人关联人范围 ▲非营利法人或团体出资时纳入同一实际控制人关联人范围 ▲对公益法人股票出资的税法监管等,被认为是主要掣肘因素。
全国经济人联合会主张,应当增加在大企业所属公益法人收益中占较大比重的股息等收入,为此有必要放宽与股票出资相关的赠与税征税。其认为,在社会贡献活动中,股票和股息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应通过改善相关制度,激活股票捐赠,从而带动整体社会贡献活动。
实际上,大企业集团所属公益法人的2022年总收益为7兆1143亿韩元,较2018年(5兆9819亿韩元)增加18.9%。其中,由金融利息及股息或不动产租赁所得等构成的“其他收益”占比高达85.1%,为绝对多数。
在公益法人总资产中,占比最大的一项同样是股票及出资(43.1%)。股票及出资股份的增速也较高,2022年较2018年增长16.1%,在各项资产中占比仅次于土地(33.0%)。这一增速高于同期总资产增速(14.2%)。
全国经济人联合会经济产业本部长 Lee Sangho 表示:“主要大企业通过所属公益法人在多个领域开展社会贡献活动,但最近4年年均支出增速(3%)仍略显不足”,“如要促进企业社会贡献活动,就应放宽对公益法人的表决权限制以及股票出资时的赠与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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