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重跑步、俯卧撑无法在全副武装状态下进行
抢跑训练并未列入军纪训练规定

警方确认,江原道麟蹄第12师团一名训练兵在接受“军纪训练”(俗称惩戒体能训练)过程中死亡,已着手展开调查。事件发生后,市民之间围绕惩戒体能训练强度的争论也在不断发酵。

军纪训练可以为锻炼士兵的精神修养和增强体能而实施。

军纪训练可以为锻炼士兵的精神修养和增强体能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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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陆军规章中明示的惩戒体能训练强度,实际允许到什么程度?例如,2000年代之前典型的惩戒体能训练是“元山轰炸”姿势。与立正稍息类似的姿势,双手在背后相扣,头部贴地坚持。1999年入伍的A某称,自己在服役初期几乎每周要做一次“元山轰炸”。当时,“元山轰炸”是典型的惩戒体能训练之一。当然,现在这已不被视为惩戒训练,而是虐待行为。以下为目前韩国陆军在《兵营生活规定》中所采纳的军纪训练条款内容。


对军纪涣散的军人可通过惩戒体能进行“训育”

军纪训练本质上是上级为训育下级而实施的一种“训练”。对象必须是军纪已经松懈的军人,大体由体能锻炼和精神修养两部分构成。也就是说,以训育为目的实施的惩戒体能训练本身并不属于虐待行为。


不过其界限是明确存在的。规章规定,实施军纪训练时△不得存在侵犯人权的可能性,且△应使受训对象能够感受到在精神、体力提升方面的成就感。也就是说,不能单纯以惩罚为目的而让士兵接受惩戒体能训练。此外,还应根据士兵的军衔身份、体能条件等调整惩戒体能训练的强度。


对照实际规章,比较第12师团新兵连的惩戒体能内容

全副武装的军人身影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全副武装的军人身影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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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将训练兵死亡的新兵教育队于上月23日实施的军纪训练,与现行规章进行比较如何?综合韩国广播公司等多家媒体的报道,当时死亡的训练兵与5名同伴在全副武装(重量约24公斤)状态下进行步行和跑步(总距离1.5公里),并做俯卧撑和“按先到顺序排列”的冲刺跑。


现行规章中,惩戒体能训练按一等兵、二等兵(含训练兵)和上等兵、兵长区分。俯卧撑每次最多只能做20个,对训练兵最多可安排4次(共80个)。起立蹲下也同样如此。但此类惩戒体能必须在未穿戴任何军用装备的“空身”状态下进行。


步行、跑步每次分别只能在1公里、2公里以内。在此过程中,接受惩戒的士兵服装方面,步行时可为单装或全副武装,跑步则只能在单装状态下进行。所谓单装,是指仅穿着军服、携带防毒面具包、水壶与弹夹一体的腰带、枪支等,与背负20公斤以上军用背囊的全副武装有所区分。至于“按先到顺序排列”的冲刺跑,根本不在规章所列的军纪训练方式之中。


除此之外,军纪训练中还有多种精神修养方式。例如,在一天内清扫特定区域、每次撰写500字以内的反省书、每次不超过20分钟的打坐参禅等。有观点认为,与其让士兵进行过度的体能锻炼,不如通过精神修养方式进行训育,这也是上述主张出现的背景。


警方正在进行参考人调查

不过,新兵教育队内实际实施了何种方式的军纪训练,是否已超出训练范畴而构成严重虐待行为,仍有待调查结束后才能揭晓。《联合新闻》3日报道称,案件移交至江原警察署后,对相关人员的参考人调查结果显示,所谓在惩戒体能训练过程中无视训练兵健康状况报告、强行继续训练的说法,并不属实。


此外,关于训练兵“口吐白沫”或“排出黑色尿液”等说法,也被证实与事实不符。虽然看上去确有违反规章强度的军纪训练被实施的部分事实,但具体事实关系尚未完全查明。



警方计划会同军方,为与死者一同接受惩戒体能训练的战友训练兵提供心理治疗支持。同时,警方将持续对与事件相关人员进行参考人调查,重点查明事件发生的具体经过以及训练兵的死亡原因。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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