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与财产分割金额均创历史新高
“特有财产”在一般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将更加严格
“2亿精神损害赔偿属罕见案例…与工伤等民事案件的衡平性存疑”

近日,随着SK集团会长Choi Taewon与Art Center Nabi馆长Noh Soyoung离婚诉讼二审判决中出现史上最大规模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和财产分割金额,这起财阀家族离婚诉讼将对一般离婚诉讼产生何种影响,备受关注。


“Choi Taewon·Noh Soyoung 判决”对普通离婚诉讼的影响 View original image

4日据法律界消息,Choi会长一方已于上月30日决定,对首尔高等法院家事第2部(金时哲、Kim Okgon、Lee Donghyun合议庭)作出的“Choi会长应向Noh馆长支付1兆3808亿韩元的财产分割款及20亿韩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判决不服,向大法院请求裁判。


此次二审判决将Choi会长需支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和财产分割金额,较一审分别提高了20倍。此前一审认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为1亿韩元,财产分割为665亿韩元。法律界表示:“法院认定的金额等确属罕见”,但同时也称,“需就财阀家族离婚诉讼对其他一般离婚诉讼的影响,按个案加以区分、具体检视”。


首先是成为财产分割核心争点的“特有财产”部分。特有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即已拥有的固有财产,或在婚姻存续期间以本人名义取得的财产,原则上不属于财产分割对象。此前Choi会长一方主张,其所持SK股份是“已故前一代会长Choi Jonghyun通过赠与、继承所得的SK系列公司股份为起源的特有财产”,而Noh馆长一方则以“已故前总统、Noh馆长之父Roh Tae-woo的秘密资金被转交给SK”为要旨进行抗辩。二审与一审不同,采纳了Noh馆长一方的主张。


前部长法官、Dongin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Oh Yongkyu指出:“要将特有财产认定为可分割对象,必须认可‘对维持该特有财产有所帮助’这一点”,“本次判决认为,在结婚后股票及其价值增长的过程中,Noh馆长所起的作用,已非单纯提供帮助的程度,而是‘作出了重大贡献’”。


Lin律师事务所Wells & Management律师Choi Jisu预判称:“在一般离婚诉讼中,主张应将特有财产纳入财产分割对象的声音,可能会大大增强。”Choi律师表示:“实际上,在本案2022年一审判决作出之前,若说对‘财产形成与维持’的贡献认定范围较为宽泛的话,近期在实务中则越来越多地要求当事人对特有财产形成及维持过程进行实质性举证”,“随着此次判决,围绕特有财产本身的攻防将愈发激烈,相应的举证也必须更加具体地展开”。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部分,则被认为难以产生立竿见影的影响。由于大量离婚诉讼判例多在3000万或5000万韩元水平上认可精神损害赔偿金,因此短期内难以迅速出现认可数亿韩元以上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判例。精神损害赔偿金是指因违法行为导致精神痛苦而支付的损害赔偿金。


Choi律师分析称:“在非离婚诉讼的其他损害赔偿案件中,即便有人死亡,精神损害赔偿金也很难突破1亿韩元这一标准”,“虽然认同应提高对婚姻生活破裂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但这部分金额也难以与包括产业灾害在内的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金额完全背离。”


她接着表示:“只有先就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展开讨论,离婚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才有可能随之发生变化”,“本次判决有可能成为契机,对相关社会共识的形成产生影响。但考虑到与其他民事案件之间的衡平性等因素,还需要更多时间,最终‘离婚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将立即提高’这一预期为时尚早。”



不过,Choi会长与Noh馆长此次判决能否在大法院维持原判,尚属未知。法律界就大法院作出不经实质审理而驳回上诉(即“审理不进行”)的可能性表示,“几乎没有可能”,并预测审判将长期化。所谓审理不进行,是指在下级审法院判决不存在严重违反法律等特殊事由的情况下,大法院不进行本案实质审理而驳回上诉的制度。Oh律师表示:“大法院作出判断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金额巨大,又是备受国民关注的案件。大法院也会审查二审中成为争点的事项,案件势必将长期化。”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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