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后独自抚养3岁和8岁孩子的儿媳
却遭婆婆恶语辱骂:“儿媳克死了我儿子”
继承问题律师建议:“有可能正当取得继承份额”

有一则称婆婆对丧夫后独自抚养孩子的儿媳恶语相向的故事曝光,在网友之间引发公愤。


“命苦儿媳吃掉儿子” 公愤指向放弃继承的婆婆 View original image

3日,YTN《Jo Inseop律师的咨询室》报道了A某的经历。她在交通事故中失去了丈夫,独自抚养3岁和8岁的两个女儿。A某表示:“结婚第8年时,公公把1亿韩元退休金全部给了丈夫。两年后,公公被诊断患有痴呆症,我一直悉心照顾,但症状却越来越严重。”


A某称:“丈夫因打瞌睡驾驶引发交通事故身亡后,婆婆的怨恨矛头就指向了我”,“婆婆每次见到我就说‘你克死了丈夫’、‘因为儿媳命苦,我儿子才会那样’之类的话不停地埋怨。但想到年幼的女儿们,我一直忍耐过去。”然而,婆婆对A某的恶语从未停止,甚至直接通知A某“你给我从家里搬出去”。


此外,A某还表示:“婆婆对我说‘你已经从公公那里拿了1亿韩元,就别再想着继承其他财产’”,并询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正常继承遗产?”


听完这则故事后,律师Lee Gyeongha表示:“当事人和女儿们也包含在已故公公的继承人之中,这就叫‘代位继承’。”所谓代位继承,是指法定继承人死亡时,其子女和配偶按照死亡者应继承的份额进行继承。该律师说明说:“从《民法》第1001条来看,‘作为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或兄弟姐妹在继承开始前已经死亡的,由其直系卑亲属作为继承人’,第1003条第2款也将配偶包括为代位继承人。”他接着强调:“A某和女儿们将代替丈夫的份额,成为公公的共同继承人。”



关于公公给的1亿韩元是否从继承份额中扣除,律师表示:“大法院将被继承人生前的赠与视为代位继承人的特别受益,原则上应当从继承份额中扣除。”但他同时指出:“如果法院认定,该1亿韩元中包含了儿媳与公公同住一屋、对其进行特别照料的报酬意义,那么这笔退休金1亿韩元就可以不被视为特别受益而予以排除。”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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