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山高等法院维持原判判处15年徒刑
诈骗钱款挥霍于百货公司奢侈品购物

一名通过家长聚会结识并长期往来、却对熟人实施诈骗、骗取155亿韩元用于奢华生活的50多岁女性,被二审法院维持一审相同的重刑判决。


据法律界2日消息,近期釜山高等法院刑事第2庭(审判长法官 Lee Jaewook)驳回了因涉嫌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有关法律》(诈骗等)而被起诉的50多岁女性A某的上诉,维持原审15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娘家妈妈是大富翁”……在家长聚会上行骗15.5亿的女子二审仍获重刑 View original image

A某被控自2013年8月至去年8月,通过家长聚会等途径结识的熟人编造其母亲和丈夫的财力状况进行虚假包装,诱骗对方以投资金名义出资,累计骗取155亿韩元,因而被移送审判。


她谎称自己的母亲是与国内某知名金融投资公司会长关系密切的富豪,投入了数百亿韩元的基金,而丈夫在大型企业就职,以此欺骗受害者。她向受害者宣称有一款别人不知道、既保证高利息又保证本金的投资产品,劝说对方投资,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直到去年8月,以投资名义从12名熟人处共骗取了155亿韩元。


A某通过以新投资款“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运作,在犯罪初期向受害者支付部分收益金,借此扩大诈骗规模。据悉,她还向受害者出示证券公司职员与其母亲一起拍摄的照片,以获取信任。受害者与A某相识已久,又亲眼见到她平日里奢华的生活,只能对她的话照单全收。


据悉,A某将通过诈骗所得155亿韩元中约一半、约76亿韩元挥霍在百货公司名品馆购买高价服饰和奢侈品牌包袋,以及购置高档进口汽车等方面,过着奢侈生活。


此前一审法院称:“众多受害者诉称遭受精神和经济损失,恳请从重处罚”,“从受害时间和金额、作案手法、受害者人数等来看,被告的罪责并不轻”,遂判处A某15年有期徒刑。A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



二审法院就驳回上诉的理由表示:“在明知以骗取资金相互填补的结构不可能持续的情况下,被告仍未中止犯罪,反而进一步扩大诈骗规模,且受害者恳请严惩。综合考虑上述情形,难以认为原审的量刑判断超出了裁量权的合理限度。”A某对二审判决仍不服,已向大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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