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向因去年在首尔地铁持凶器行凶致乘客受伤而被起诉的50多岁男性,被求处比一审更重的刑罚。


30日,在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上诉1部(审判长 Lim Minseong)审理的被告 Hong某(52岁)涉嫌特殊伤害案二审庭审中,检方请求撤销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的原判,按照一审时的求刑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


Hong某的辩护人当天表示,“希望通过适当治疗,消除其再犯的忧虑”,并提出Hong某有必要接受治疗监护的意见。


所谓治疗监护,是指在认定犯罪人存在精神或心智障碍时,将其收容于专门设施并采取治疗措施的一种处分。据了解,精神鉴定结果显示,Hong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处于需要治疗的状态。


辩护人指出:“被告人完全不承认自己的病史,在这种情况下,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事件。听说一审时指定辩护人曾就此多次向检方提出问题,但(治疗监护申请)却被遗漏,至今这一问题仍未得到纠正。”


辩护人主张,尽管Hong某此前已有被处以治疗监护的前科,但检方并未认真审视这一问题。


不过,合议庭表示,按照现行法律,在检方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由法院依职权判处治疗监护存在困难,并说明称:“将通过庭审笔录,要求检方在法院的建议下积极审查提出申请。”


辩护人在庭审结束后会见记者时表示:“本以为检方今天会提出治疗监护申请,但并未如此。就其与一审相同的求刑来看,感觉检方对本案完全不上心。”


Hong某被控于去年8月19日,在首尔地铁2号线自梨大站开往新村站的列车内挥舞一把刀刃长8厘米的多功能露营工具,由此被指控造成A某(30岁,台湾籍)和B某(29岁)面部受伤。



此前,检方在扣押的Hong某笔记本中,发现多条“犯罪公司在攻击我”之类内容的字条。经查,他过去也曾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但自2019年1月以后中断了治疗。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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