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高等法院:“Choi Taewon向No Soyeong支付1380亿韩元财产分割金及20亿韩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上诉审法院判决,SK集团会长Choi Taewon应向Art Center Nabi馆长Roh Soyeong支付1兆3800亿韩元,作为离婚所致财产分割款。
30日,首尔高等法院家事第2部(审判长法官Kim Sicheol、Kim Okgon、Lee Donghyun)在Choi会长与Roh馆长的离婚诉讼二审中判决称:“原告(Choi会长)应向被告(Roh馆长)支付2亿韩元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1兆3808亿韩元的财产分割款。”这比2022年12月一审认定的1亿韩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和665亿韩元财产分割款大幅增加。尤其是财产分割金额,被指为迄今为止已知的历来最大规模。
合议庭推算两人的财产总额约为4兆115亿韩元,并认为Choi会长与Roh馆长应分别按65%、35%的比例进行财产分割。
合议庭认定,Roh馆长方面对Choi会长所持有的SK株式会社股票等的取得具有贡献,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合议庭认为:“SK股票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并判断自1991年起,有相当数额的资金以Roh Tae-woo为来源流入原告父亲名下”,“在Choi Jonghyun收购太平洋证券的过程中以及进军移动通信业务的过程中,她发挥了Choi Jonghyun‘保护伞’的作用。”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合议庭指出:“Choi会长在与Roh馆长分居后,仅在与Kim Heeyoung T&C财团理事长维持关系等可计价部分,就支出了219亿韩元以上,并提供了难以计价的经济利益”,“一审为衡量婚姻破裂所带来的精神痛苦而认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过低。”
合议庭还就Choi会长的行为予以斥责称:“在婚姻关系尚未解除的情况下,他自2019年2月起就停用(对Roh的)信用卡,一审判决后甚至中断了现金生活费支持”,“在诉讼过程中,他既未表现出对不忠行为真心反省的态度,也完全不尊重一夫一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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