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通过走私和滥用海外直购等非法途径,将稀有高价葡萄酒带入国内销售的业者被海关查获。
关税厅首尔关税厅29日表示,因涉嫌违反关税法及食品卫生法,已查获3名葡萄酒销售业者,并以不拘留状态将其移送检方。
据首尔关税厅介绍,A某涉嫌在未向海关申报的情况下,走私每瓶售价在1000万韩元以上的高价销售用葡萄酒。
A某在2013年3月至2021年11月期间,通过国际邮包或旅客携带物品的方式,将市价约2.8亿韩元的150瓶销售用葡萄酒带入境内,并在向海关申报时将其伪装为普通饮料等其他物品进行走私。
尤其是其中稀有的高价走私葡萄酒,被其单独存放在秘密仓库中,在市场价格高于购入价时,举办付费品酒会,或在自己经营的葡萄酒吧中销售。
A某销售高价(稀缺价值)葡萄酒的主要对象,是其以每月会费约100万韩元招募的医生、律师等高收入阶层的付费会员。
B某和C某则被指控滥用海外直购简易通关制度,以低价申报高价葡萄酒的进口价格,从而逃避关税等税款。
调查显示,他们利用海外直购简易通关制度对自用物品在无需正式进口申报的前提下,对150美元以下(美国为200美元)的物品不征收关税和增值税的规定,在2019年6月至2023年5月期间,通过海外直购分别进口7958瓶葡萄酒(B某)和1850瓶葡萄酒(C某),并向海关提交将葡萄酒价格压低至实际价格二十分之一水平的发票。
通过上述手法,B某逃避关税和酒税等税款共13亿韩元,C某逃避1亿4000万韩元。尤其是他们还以家人、朋友等熟人的名义分散进口葡萄酒,手法颇为缜密。他们认为,如以本人名义反复进口高价葡萄酒,被海关查获的可能性较高,因而耍了这一花招。
B某和C某还被指控将销售用葡萄酒伪装为自用物品,在未具备进口食品应有条件(依据食品卫生法)的情况下将葡萄酒带入境内。
首尔关税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通过海外直购高价酒类等奢侈品以规避高额税金和进口条件的行为,将予以严厉应对”,并称:“消费者需要认识到,未按食品卫生法及酒税法要求附有韩文标识事项的进口酒类,很可能属于非法进口,应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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