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仅4个月又偷“金价草莓”的五旬男子,被判有期徒刑2年
在庆尚南道金海市一处农家偷走草莓后逃跑的一名50多岁男子被判处实刑。
昌原地方法院刑事第4单独合议庭首席法官 Kim Seongjin 于上月27日以涉嫌特殊盗窃罪,对被移送审判的50多岁男子A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
据法院介绍,A某被控自去年12月至今年1月期间,分4次偷窃草莓。
他于去年12月28日凌晨3时许闯入金海市翰林面一处草莓大棚,盗走价值约80万韩元、共40公斤的草莓等,自此至今年1月12日共偷走价值约194万韩元、共100公斤的草莓后逃离。
作为邻居居民的A某,平时就盯上了该草莓大棚锁具松散这一点,选择在人员稀少的夜间实施犯罪。
为避免行迹败露,他在数小时内持续作案,因此一度未被轻易查获。
调查结果显示,他此前因特殊盗窃罪等已三次以上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在累犯期间再次犯案。
法院在量刑理由中表示:“其过去因同类犯罪多次被判处实刑,但在出狱仅4个多月后又再度犯罪”,“综合考虑其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也未为弥补损失作出实质性努力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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