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当局将于下月内,对截至本月末仍处于逾期状态或已获三次以上展期的房地产项目融资(PF)贷款项目,开展项目可行性评估。


金融监督院27日在首尔汝矣岛国总部召开“房地产PF项目可行性评估说明会”,面向金融圈负责房地产PF评估的约100名相关人员介绍上述内容。


金融监督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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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督院在本次说明会上,说明了本月14日改善房地产PF项目可行性评估标准的背景。此前的房地产PF项目可行性评估标准未能充分反映PF的特性,且缺乏具体性,在甄别缺乏项目可行性的项目并有序出清方面存在局限。金融监督院表示,期待通过此次评估标准的改善,提高项目可行性评估的客观性和合理性。


金融圈计划于下月内,以本月底为基准,将包括逾期宽限在内,处于逾期状态或展期次数在三次以上的项目作为对象,优先开展项目评估。


金融监督院将根据PF项目推进阶段,进一步细分项目评估类型,筛选核心指标,并计划多样化利用按PF项目所在地、目标设施分类的细分统计数据,以及按经过时间分析的预售率等外部信息。


此外,结合近期市场状况和业界意见,如果首次授信到期日不足12个月,将一律视为12个月,并通过征求意见等方式,对计入展期次数时可予考虑的事项进行补充完善。



金融监督院有关人士表示:“采用改进后的评估标准,虽然会给金融业界带来追加计提拨备、盈利性恶化等负担,但如果PF不良出清延迟,风险可能更大”,“当前正是通过区分优劣项目,实现PF市场软着陆的黄金时间,请务必按照原则进行严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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