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韩民国国民在出访大麻合法化国家旅行期间,如使用大麻等毒品,回国后将根据本国法律受到严厉处罚。


27日,法务部表示,将开展包含上述内容的“防止海外使用毒品宣传活动”。


法务部制作并发布了视频和海报,内容为大韩民国国民即使在大麻合法国家吸食或服用大麻等毒品,回国时也可能依据本国法律受到处罚。另据介绍,自下月1日起,还将通过仁川国际机场出境大厅、机场进出高速公路等处的户外广告物以及法务部官方社交媒体予以公开。


据法务部介绍,大韩民国国民在毒品合法国家吸食或服用大麻等毒品时,将根据刑法第3条属人主义原则适用大韩民国刑法并受到处罚。



法务部表示:“随着在我国国民经常访问的国家中,大麻合法国家不断增加,出现了在这些国家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大麻等毒品的误解案例”,“此次活动旨在防止出国旅行的我国国民在大麻合法国家使用大麻等毒品,并提高对吸食毒品行为的警觉性”。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