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处罚金30万韩元
前警察署署长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教我做YouTube”……警察高层私下联系求职面试者 View original image

一名前警察署长在联系求职面试者并提出私人请求后,被一审判处罚金刑。


据联合新闻社25日报道,“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刑事6单独合议庭法官Seo Dongwon,以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罪名,判处被起诉的金某(65岁)罚金30万韩元。”


报道指出,曾任警察署长(总警)出身的金某,去年2月1日担任京畿安养消防署公务员雇员招聘的面试委员,因被指将当时获悉的面试应试者A某的个人信息用于非本来目的,而被移送审判。


调查显示,金某在面试8天后的去年2月9日给A某打电话,说“还记得我吗?我是面试委员,曾任警察总警,你的面试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我需要制作YouTube视频,想见面请你指点一下”。据悉,金某是在招聘过程中了解到A某具备内容制作能力等情况后,为了获得帮助而进行私人联系。


Seo法官在说明量刑理由时表示,综合考虑了金某承认犯罪、此前无刑事处罚前科、属于初犯,以及A某与金某达成和解并表示不愿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因素。金某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另一方面,去年12月19日,JTBC时事节目《事件班长》中也报道了一起类似事件。应聘农业技术相关公司并最终合格的B某,因个人原因未进入该公司就职,但此后却收到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问他“工作单位选好了吗”。


B某因“短信记录被删除,难以确认之前内容”,便询问对方“请问您是哪位”,对方回复称“是之前在俱乐部见过的哥哥”。察觉异常的B某给发短信的人打去电话,发现对方竟是自己此前应聘公司中的一名面试官。



B某认为,面试官将因工作获知的联系方式用于私人目的的行为不当,于是将事实告知该公司,公司随后向B某道歉。事件发酵后,据称该面试官联系B某表示,“只是想问问你是否顺利找到工作,事情才变成这样。并无恶意,只是多管闲事了一点,希望你这一次就消消气。”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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