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船人数与出入港申报人数不一致等

全罗南道丽水海洋警察署(署长 Choi Kyunggeun)表示:“为在发生渔船碰撞、倾覆等海上事故时实现快速、高效的人员救助,将开展针对未申报船员变动行为的集中整治。”


据丽水海警介绍,将在本月31日前经过宣传和劝导期后,自6月1日至6月30日一个月内开展集中执法行动。

图片由丽水海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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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整治以防止海上事故救援现场出现混乱、引导海上从业人员自觉申报船员变动为目的,以实际乘船人数与系统登记的乘船人数不一致的渔船为对象开展查处。


今年丽水海警管内因未申报渔船船员变动而被查处的案件,第一季度共计14件,今年部分渔船未申报船员变动的情况仍在持续发生。


根据《渔船安全作业法》,如渔船出入港申报事项中的船员名单等内容发生变动,必须到派出所等地现场申报或通过手机进行申报,如违反规定,将从第一次警告起,最高被处以停业15日的行政处罚。


丽水海警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在海上事故发生时实现快速人员救助并营造安全作业文化,船员发生变动时务必通过到海警派出所、出张所现场申报,或通过互联网、手机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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