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婴儿中介分别被判处21年、23年有期徒刑
在越南,一名以在当地抚养新生儿困难为由将孩子卖掉的产妇,以及从这些产妇手中买下婴儿再转卖的掮客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当地时间23日当地媒体VN Express报道,越南南部平阳省地方法院对购买新生儿的5名女性分别判处罚金4000万越南盾(约214万韩元)。合议庭表示,这些人处于困难环境,自己无法生育子女,且系初犯、法律知识欠缺,因此作出上述量刑说明。
主导新生儿人口贩卖的两名掮客Phuong(42岁)、Nhu(31岁)则被以贩卖16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罪及伪造文件罪起诉,分别被判处23年和21年有期徒刑。经认定,她们通过社交媒体物色打算卖掉婴儿的产妇,以每名1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约53万至160万韩元)的价格收购这些产妇所生的新生儿,再以4000万越南盾以上的价格转卖牟利。
调查显示,她们为将行为伪装成合法收养,以每份约200万至700万越南盾(约11万至37万韩元)的价格购买假出生证明、收养同意书、DNA检测结果等材料并加以利用。
调查结果显示,Phuong自2021年11月至2022年8月期间至少卖掉5名新生儿,非法获利7000万越南盾(约374万韩元)。Nhu也通过出售5名新生儿获利4000万越南盾。
此外,出售婴儿的8名产妇被判处5至9年有期徒刑。她们就卖掉婴儿的缘由辩称,自己正遭遇极端生计困难,或已育有多名子女无力抚养新生儿,或者是因婚外关系而意外怀孕等。
另一方面,近期在韩国国内也发生了所谓“婴儿掮客”买卖新生儿案件。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9单独部法官Kang Taeho)于23日的宣判公审中,以违反《儿童福利法》的儿童买卖罪名,判处婴儿掮客A某(25岁,女)有期徒刑1年2个月。
将新生女儿卖掉的亲生母亲B某(27岁),以及向掮客A某支付钱款并从其手中接收B某女儿的C某(53岁,女)等4名共犯,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
2019年8月,掮客A某前往B某住院的医院,替其支付了98万韩元的住院费,作为交换接走了出生6天的B某女儿。此后,她在一家咖啡馆与C某见面,将B某的女儿交给对方并收取了300万韩元。
经查明,A某以亲生母亲的身份接近有收养意愿的C某,并以住院费和产后护理费用名义收取钱款。C某在将B某的女儿登记为自己子女时遇到困难,最终将其遗弃在婴儿安全岛,之后该婴儿被其他家庭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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