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子女班主任发“指导守则”
重罚中最轻处分:被处停职
曾因向自己子女的班主任发送写有“孩子拥有‘王的DNA’”等内容的文件而引发“滥用职权争议”的教育部事务官,被处以停职处分。23日,《世界日报》报道称,近日人事革新处中央惩戒委员会已通知,对教育部5级事务官A某作出停职3个月的处分决定。对公务员的惩戒分为免职、公职撤销、降级、停职等重处分,以及减薪、警告等轻处分。免职、公职撤销适用于违纪程度严重且具有“故意性”的情形。
23日,世界日报报道,人事革新处中央惩戒委员会最近已通知教育部5级事务官A某,作出停职3个月的处分。对公务员的惩戒分为免职、解聘、降级、停职等重处分,以及减薪、警告等轻处分。免职和解聘适用于违纪程度严重且具有“故意性”的情形。[图片来源=人事革新处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此前,教育部在去年有舆论质疑A某对自己子女的小学班主任实施滥用职权后,对其展开审计,并向中央惩戒委员会请求作出重处分决议。对5级以上公务员的惩戒由人事革新处中央惩戒委员会审议并表决。A某于2022年10月,以儿童虐待嫌疑向警察局和地方自治团体举报了当时担任其子女班主任的小学教师B某,并向学校提出更换班主任的要求。
最终,班主任被更换为C某。随后曝光的事实显示,C某上任不久,A某便向其发送电子邮件,内容包括“因为是拥有王的DNA的孩子,所以像对王子说话那样,委婉而动听地说,他都能听懂”、“‘不要做、不行、停下’等制止性的话‘绝对’不能说”等,引发争议。此后,A某通过道歉信表示,“‘王的DNA’这一表述是儿童治疗机构资料的一部分”,“为了帮助在学校适应上有困难的孩子,我抱着哪怕抓住最后一根稻草的心情前往该机构,并把那里给的资料转交给老师,没有想到会因此给老师带来伤害”。
事发时在教育部担任6级公务员的A某,于去年年初晋升为5级事务官后调往大田教育厅工作,但在争议爆发后不久被解除职务。另一方面,B某在警方和检方关于儿童虐待的调查中被认定无嫌疑,并以名誉毁损等罪名起诉了A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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