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7月上旬前,将按照修订后的标准,对房地产项目融资(PF)项目逐一开展项目盈利能力评估。另在下月底前,将完成为后续PF重组铺路的一系列制度完善工作,包括修订联合贷款团协约、由银行和保险公司组建银团贷款、放宽监管等。


金融委员会表示,23日上午在首尔中区银行会馆,由秘书长 Kwon Daeyoung 主持,联合金融监督院、企划财政部、国土交通部等相关机构召开了“第1次房地产PF软着陆对策检查会议”,并就上述内容进行了讨论。

截至7月初开展PF项目可行性评估…先从逾期多、展期多的项目着手 View original image

当天会议上,与会者检查了本月14日发布的《为房地产PF有序软着陆制定的后续政策方向》相关各项细化方案的推进时间表,并听取了建筑业界的意见。


据此,主管部门首先将在下月初前推进与PF项目盈利能力评估标准相关的各业态示范规程和内规的修订。到今年7月上旬前,各家金融公司将依据该标准,对各项目逐一开展盈利能力评估。届时,盈利能力评估将从逾期或展期较多的项目开始依次推进。


关于联合贷款团协约,将在下月初前向金融业协会等共享修订案并征求意见,并计划在下月底前完成金融圈协约及各业态协约(储蓄银行、专业信贷金融、互助金融、社区信用合作社)的修订。


此外,由银行和保险业组建的银团贷款,将通过本月14日成立的协商体进行约1个月讨论,制定银团贷款的具体运营方案,目标是在下月中旬左右启动运作。


为此,当局将优先在本月内出具可立即实施的“不采取措施意见书”,以落实包括:▲对资金供给、重组与处置相关员工的免责安排 ▲对居住用房地产贷款暂时放宽营业净资本比率(NCR)风险值 ▲对债务保证转贷款相关的暂时NCR风险值放宽 ▲放宽金融机构持有PF贷款相关有价证券的持有上限等一系列临时金融监管放松措施。


▲在新增资金供给时允许将资产正常分类 ▲在新增资金供给时放宽适用盈利能力评估标准 ▲就支持PF正常化对K-ICS(韩国新偿付能力监管框架中的风险系数)进行合理化调整 ▲承认为PF贷款前后流动性管理目的而进行的回购协议(RP)卖出等其余监管放宽措施,将在下月底前完成“不采取措施意见书”的出具等工作。


自上月起在储蓄银行业先行适用的拍卖、变卖标准,将在听取业界意见后,于本月底前扩大适用于互助金融、社区信用合作社等领域。


韩国资产管理公司(KAMCO)基金方面,将就赋予优先购买请求权方案,在本月底前与管理公司完成协商,并从下月以后新投资项目开始推动引入。除此之外,还在推进通过参与拍卖、变卖获取资产,允许提供最高达4400亿韩元的新资金贷款,以及暂时减免取得税等措施。


另行方面,韩国住宅金融公社(HF)将于今年6月底前,推出针对因当前施工成本上涨等因素而增加(追加)工程款的追加担保产品。韩国住宅城市保证公社(HUG)对已获批准的项目,可在审查后提高PF担保金额;对其他项目,则将通过当前暂时运行的针对滞销住房的PF贷款担保(滞销贷款担保),提供对追加工程款的担保。


同时,当天会议还听取了建筑业界对房地产PF软着陆对策的意见。建筑业界就改进盈利能力评估标准提出意见,建议运用多样化指标,并放宽评估标准予以适用。除此之外,还建议尽快实施非住宅PF担保、改善过高的PF手续费、扩大为提供流动性所需的政策性资金等。



主管部门计划以每两周一次的频率召开会议,持续检查本次PF软着陆方案的落实情况。金融委员会表示:“今后,金融当局和相关机构将首先以每两周一次的频率,广泛听取金融业界、建筑业界等一线对房地产PF软着陆对策的意见,并对各项细化对策的推进情况和时间表进行细致检查”,“除已公布的对策外,对于为实现房地产PF软着陆仍有必要追加的事项,也将积极持续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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