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全租诈骗受害对策委:“严惩夺走生活希望的诈骗罪犯”
大田地方法院前记者会:“尽管要求严惩并加重刑期,量刑标准却始终未变”
大田全租诈骗受害者对策委员会敦促加强对全租诈骗犯罪的量刑。
大田全租诈骗受害者对策委员会22日上午在大田地方法院前召开记者会指出:“骗取10亿韩元的人与骗取100亿韩元的人刑期只相差区区1、2年”,“受害者为了弥补损失要苦苦挣扎数十年,但加害者只需服刑区区4、5年,履行完对罪行的责任就结束了”。
该委员会接着质问:“在数百名受害者必须在20年间代替加害人偿还损失金额的情况下,加害人却被判处连10年都不到的刑期,这真的算是平等吗?”并批评称:“受害者持续要求对罪犯进行严厉处罚、提高刑期,但针对全租诈骗的量刑标准依然毫无变化。”
该委员会同时强调:“本国全租诈骗受害者已超过1.5万人,其中一部分已经通过代位清偿开始了长达20年的偿还,有的人正在进行个人重整程序,有的人甚至放弃了人生”,“剥夺受害者20年岁月、夺走过去努力、让人失去生活希望的全租诈骗罪犯,其所受惩罚的分量应当与受害者的痛苦相当。”
对策委员会要求:△强化全租价格相关犯罪的量刑标准 △将《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以“人均受害金额5亿韩元”为标准的规定调整为以合计金额为标准 △允许对全租诈骗犯罪实施财产没收及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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