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部与旅游公社启动“6月旅行月”活动

在暖和的气温和春风吸引游客出游的暮春时节,政府将6月定为“旅游月”,并提供多种扶持优惠。


“6月旅行月”住宿优惠庆典信息图。文化体育观光部提供

“6月旅行月”住宿优惠庆典信息图。文化体育观光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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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育观光部20日表示,将与韩国观光公社一道,自本月28日起向非首都圈地区发放25万张住宿折扣券。


此前,文化体育观光部和观光公社已在2月至3月发放了20万张住宿折扣券。据统计,这带动了约862亿韩元的旅游支出和约48万人次(含同行者)的地区游客,被认为有助于提振内需。


在6月“旅游月”期间,政府也将作为激活地区旅游和提振内需的一环,继续提供住宿折扣券。原本折扣券仅限于5万韩元以上的住宿产品使用,但在本次“6月旅游月”活动期间,扩大了可使用折扣券的住宿产品范围,从而强化了优惠力度。


本次“住宿促销庆典”首先将于28日至30日与地方自治团体合作开展提高折扣金额的“地区特别企划展”。在江原、庆南等12个非首都圈广域市道的部分住宿设施中,预订7万韩元以上的住宿产品时,将发放5万韩元折扣券。


“正式活动”将于下月3日至30日面向除首尔、京畿、仁川以外的非首都圈地区住宿设施开展。预订2万韩元以上、7万韩元未满的住宿产品时,可获得2万韩元折扣券;预订7万韩元以上住宿产品时,可获得3万韩元折扣券。适用折扣的设施为酒店、公寓式酒店、度假村、民宿等国内住宿设施,未登记的住宿设施及钟点房不可使用折扣券。


住宿折扣券自28日上午10时起,可通过参与活动的在线旅行社渠道按先到先得原则,每人限领1张,发完为止。领取折扣券后,须在有效期内——每天上午10时至次日早上7时之间完成支付;如因取消预订等原因未在有效期内使用,折扣券将自动失效。


未使用折扣券的用户可于次日上午10时起重新领取折扣券。已发放的折扣券可适用于入住日期在28日至7月14日之间的住宿产品。即便在2月至3月活动中使用过折扣券的人员也可参加本次活动,但若已使用“地区特别企划展”的折扣券,则不得再领取“正式活动”的折扣券。



文化体育观光部旅游产业政策官 Kim Geunho 表示:“随着住宿折扣券优惠力度的进一步提升,希望大家通过前往各地旅行,不仅欣赏我国国土的美丽风光,也能为当地经济注入活力。”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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