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起离岗的住院医生,须在当天前返岗”

针对医疗界部分人士提出的“离岗住院医师的返岗期限是截至8月”的主张,政府指出这“不是合理的法律解释”,并敦促他们在当天(20日)前返回岗位。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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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福祉部第二次官 Park Minsu 当天在医生集体行动相关的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例行发布会上,向离岗住院医师表示:“为了在明年取得专科医生资格,必须立即返岗”,“虽因人而异,但原则上须在离开工作单位后3个月内返岗,如因休假、休职等不可避免的事由无法出勤,请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向培训医院作出说明”。


也就是说,自2月19日起离岗的住院医师,应在满3个月的当天返岗。


Park 次官指出:“医疗界部分人士在计算追加培训期限时,主张从离岗期间中扣除1个月、在计算所需培训期限时不计入休息日、在认可培训期限时又将休息日计入等,以此任意计算得出返岗期限延至8月的说法,但这并不是合理的法律解释。”


Park 次官表示:“根据《关于专科医生的培训及资格认定等的规定》及其施行细则,住院医师必须从3月起接受至次年2月的培训,未受训期间原则上应通过追加培训予以补足,而追加培训须自次年3月1日开始,于5月31日前完成,方可在下一年度取得专科医生资格。”


他指出:“虽然对于因休假、休职等不可避免事由而无法接受培训的情况,允许在追加培训期限中扣除1个月,但因住院医师集体行动导致的离岗不能视为不可避免的事由,因此该1个月不得扣除。若因集体行动造成的未受训期限超过3个月,将无法在明年5月31日前完成追加培训,从而推迟取得专科医生资格的时间。”



他补充说:“希望各位住院医师尽快回到一线完成培训,避免在各自的职业发展上出现不利情况。”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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