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掌握应税对象与规模
“确信缴税”的企业仅有5家
已在全球140个国家推行
企业无法预估适用规模等
实际缴税额恐将更高
自由海外经营活动将受抑制

[“倒计时”全球最低税率]①前50大企业64%称“纳税对象与规模一片模糊”……担忧税负增加 View original image

尽管针对海外子公司适用低于最低税率(15%)的法人税率时,由母公司补缴差额的“全球最低税制”已于今年正式实施,但国内大型企业甚至尚未掌握自己是否为适用对象。自开始检讨实际应缴税额规模及其影响以来,已经过去4个多月,截至目前,各企业表示根本无法判断本公司是否为纳税对象,若需要缴纳,又该如何应对。距离实际缴纳时间——2026年6月——虽仍有约2年,但有声音担忧,如果准备不充分,“全球最低税制”极有可能演变为企业的“法人税炸弹”。


[“倒计时”全球最低税率]①前50大企业64%称“纳税对象与规模一片模糊”……担忧税负增加 View original image

20日,《亚洲经济》对预计将成为全球最低税制缴纳对象的国内前50大企业的业务报告(以今年3月股东大会为基准)进行全面调查结果显示,50家企业中有超过一半、共32家表示“正在检讨中”。这意味着其正在检讨是否为纳税对象、应纳税额规模等整体事项,比例占总数的64%。


这32家企业的反应大致分为三类。其中表示“虽在检讨中,但目前无法进行估算”的企业有14家,仅以“正在检讨”为由、未作其他说明、态度谨慎的企业同样有14家。表示“虽在检讨,但目前判断不会受到影响”的企业仅有4家。


相反,确信“(虽不清楚税额规模,但)将需缴纳全球最低税”的企业有5家(10%),分别为HD Hyundai、Samsung SDI、S-Oil、Lotte控股。HD Hyundai详细说明称:“2021年和2022事业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中,销售额各自均在7.5亿欧元以上,而子公司进入的国家中,法定税率低于15%的国家有匈牙利、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AE)和马绍尔群岛。以2023年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国税税收调整相关法律》第80条进行了过渡期适用豁免测试,结果显示,子公司所在的阿根廷和UAE预计将成为全球最低税制的适用对象。”这一表述引人注目。


未说明是否在检讨、而仅表示“看起来不会产生影响”或“(对本公司而言)并非重要事项”的企业只有17家(34%)。

全球最低税制,是针对在世界各国拥有子公司的跨国企业设立的一项制度:当某一国家的子公司适用的税率低于15%这一最低税率时,由母公司所在国补缴差额税款,以将整体税率补足至15%。这一制度是为防止跨国企业利用为吸引投资而展开税收竞争的国家、在低税率国家蓄意进行税收规避,而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二十国集团(G20)达成协议制定的,参与协定的国家多达140个,也被称为“支柱二(Pillar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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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务报告中所载表述来看,企业似乎将全球最低税制视为“未知的税收炸弹”,这种印象相当强烈。整体氛围是,在准备并不充分的情况下被动迎面而上。在说明与该税种相关内容的部分中,企业都尽量避免使用确定性表述。即便给出展望,也仅是在套用前一年度会计数据基础上做出的“推测”水平,且对这些推测本身也并无十足把握。由于全球最低税制虽已于今年引入,但细则尚不明晰,难以准确预测税负影响,这一现实状况也起到了不小作用。


韩国于2022年12月通过了为引入全球最低税制而制定的《国际税收调整相关法律》修正案,并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对象为在前4个事业年度中有2个或以上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销售额达到7.5亿欧元(约1万亿韩元)以上的跨国企业,企划财政部曾推算,约有245家本国企业将被纳入适用范围。但专家指出,考虑到必须综合分析子公司所在地区的法人税率、补贴发放与否以及纳税惯例等因素,剩余2年绝非遥远的未来。


政府考虑到新制度可能引发混乱,决定今年先行引入,但将实际计算内容所涉及的“所得纳入补充规则”(UTPR)自明年起实施,税款申报及缴纳则自2026年6月开始,设定了一段宽限期。随着企业获得了留出时间进行检讨的条件,正全力掌握与这一税制相关的全部内容。


检讨越是滞后,企业的不安感就越有可能被放大。Yullchon律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Jeong Hyun近日在由韩国电池产业协会、韩国石油化学协会、韩国新能源协会联合主办的“美国《通胀削减法案》(IRA)应对与全球最低税制研讨会”上表示:“去年LG Energy Solution(6768亿韩元)和SK On(6100亿韩元)合计获得约1.3万亿韩元的《通胀削减法案》税额抵免。如果不存在其他所得或亏损,按全球最低税制计算,国内企业需就其中约15%、约1800亿韩元的部分缴纳追加税款。”但这一数字同样并不确定。Jeong会计师强调称:“这是在已公开业绩基础上代入简单公式得出的数值,并不精确,实际应缴税额很可能更高。”



一位企业相关人士表示:“跨国企业在海外设立子公司,大多是因为在母公司所在国从事营业活动在多方面条件上较为困难。全球最低税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这些企业的减税效果,并对其在海外开展自由经营活动形成了干扰。”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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