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力量党院内代表Choo Kyungho于16日就共同民主党为限制总统否决权而提出的“单一议题修宪”主张明确表示无法接受,称“总统否决权是三权分立原则中之又中之核心”。

尹锡悦总统行使重新审议请求权(否决权)后被退回国会的“双特检法”,于2月29日下午在全体会议表决中遭否决,最终被废弃。照片为当天召开的全体会议上,法务部长官 Park Seongjae 说明提出重新审议请求理由的情形。 联合新闻提供

尹锡悦总统行使重新审议请求权(否决权)后被退回国会的“双特检法”,于2月29日下午在全体会议表决中遭否决,最终被废弃。照片为当天召开的全体会议上,法务部长官 Park Seongjae 说明提出重新审议请求理由的情形。 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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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权是指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律案有权拒绝同意,也被称为要求重新审议权。这一装置旨在限制作为立法机关的国会的过度权力,并与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保持权力平衡,源自美国总统制中行政部门对立法部门的制衡手段。


在韩国宪法中,总统否决权被明文规定为总统的固有权力。根据宪法第53条,总统须在国会通过法案后15日内予以公布,如对法案有异议,应在该期限内附上异议书退回国会并要求重新审议。由此,总统行使否决权的法案要想再次获得通过,必须满足在职议员过半数出席且出席议员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的条件。通过这一程序重新表决并最终确认为法律的法案,由政府送交后,总统须在5日内予以公布。如总统不予公布,则由国会议长予以公布。


但行使否决权的具体要件并未在宪法中加以规定,事实上完全交由总统自行判断。共同民主党方面则主张,总统的否决权应仅在能够获得国民认同的事由范围内有限度地行使。


即便否决权是总统的固有权力,也并非历届所有总统都曾行使。根据国会立法调查处去年发布的《历届总统否决权行使及海外案例》报告,自首任总统Syngman Rhee至前总统Moon Jaein共12位总统中,仅有Syngman Rhee、Park Chunghee、Roh Taewoo、Roh Moo-hyun、Lee Myung-bak、Park Geun-hye等6位总统共行使了66次否决权。其中,自被评价为民主化起点的Roh Taewoo政府之后至Moon Jaein政府为止,历届总统行使否决权的法案共计16件。



另一方面,在Yoon Suk Yeol总统被认为倾向于行使否决权的情况下,有关Chae上兵特别检察法案在本月2日于国会全体会议通过后,于7日被送交政府。若Yoon总统对Chae上兵特别检察法案行使否决权,将是其就任以来第10次。据悉,Yoon总统将在最终决定前留出时间,听取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和舆论动向。行使否决权的最后期限为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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