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税厅16日表示,将在5月综合所得税申报期间,向纳税人提供容易疏漏项目的“定制化诚信申报事前指南”。


此前本月9日,国税厅已向115万名事前通知对象,通过手机发送了“申报时有用事项”告知书。事前指南内容登录Hometax和Sontax后,也可在“申报帮助服务”中进行确认。


“企业特讲”职业讲师收入属“营业所得”…国税厅提供综合所得税定制化事前指引 View original image

国税厅表示,将在纳税人申报后,分析其是否在申报中反映了事前告知的个人注意事项,并据此实施“申报内容核实”。


据介绍,国税厅去年对申报内容进行核实时发现,尽管已进行诚信申报事前指南,仍存在将具有营业性质的所得(营业所得)申报为其他所得等错误申报案例,因此对相关纳税人追征了综合所得税。


据国税厅介绍,专业讲师A向多家企业提供讲课并领取讲课费。各企业对讲课费按其他所得进行预扣代缴,A在次年综合所得税申报时也将该笔收入的所得类别申报为其他所得。事实上,在不存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以独立身份持续、反复提供劳务并取得的对价,应归类为营业所得,但A却自行将其归为其他所得。


对此,国税厅将A选定为分析对象,对支付明细进行分析后,判断其具有营业性质,向其发送了综合所得税说明通知书。专业讲师A承认该收入具有营业性质,将其他所得更正为营业所得,并连同加收税款一并重新申报了综合所得税。


也有将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为其他所得而被国税厅追征的案例。根据国税厅说明,某法人的董事B于2022年从原任职公司离职后,再次以顾问身份受聘,并每月领取顾问费。公司对顾问费按其他所得进行预扣代缴,B在次年综合所得税申报时也将该笔收入的所得类别申报为其他所得。但国税厅认为,董事B离职后仍从同一公司按月取得收入,实际与公司存在雇佣关系。最终,董事B承认该收入系依据劳动合同支付的工资,将其他所得更正为工资薪金所得,并连同加收税款一并重新申报了综合所得税。



国税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申报帮助服务中,不仅向事前告知对象提供资料,还向所有纳税人提供有助于诚信申报的信息,税务代理人也可以查询其受托纳税人所获的申报帮助资料。希望大家充分认识到诚信申报是最好的节税方式,参考所提供的申报帮助资料,认真如实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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