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遗产时代]新牌子“国家遗产厅”…从架构到职能全面重组②
文化财厅时隔25年大规模改组
按文化·自然·非物质遗产司划分运营
新设国家遗产产业培育团队…下属机构亦将更名
配合《国家遗产基本法》的施行,文化财厅也将焕然一新。即将于本月17日更名为“国家遗产厅”,并对组织和制度进行整顿。今后将比起以往的保护和管制,更加侧重于创造未来价值,培育“K-Heritage”(韩国遗产)。以“国家遗产”为轴心,整顿法律和行政体系,并将遗产细分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非物质遗产等类型,以实现高效管理和利用。
这是自1999年改组为文化财厅以来,时隔25年的大规模变革。虽然在2004年曾升格为副部长级机关,但此次是首次更改机构名称、组织结构和工作内容。英文名称也将随之改变。现行英文名称为“Cultural Heritage Administration”,更强调文化财的保存和管理。新的名称为“Korea Heritage Service”,以“服务”概念取代“管理”,体现国家对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非物质遗产负起责任、引领并提供服务的宗旨。
这一意图也体现在组织架构和职能中。文化财厅迄今为止根据政策、保存、利用等业务性质,划分为1官3局19科2团2组(以本厅组织为准)进行运作。按照新的体系,将根据遗产类型划分为“文化遗产局”“自然遗产局”“非物质遗产局”。同时新设统筹安全、防灾业务以及世界遗产和海外遗产的“遗产政策局”,整体运作为1官4局24科1团5组。比如,原先同属“文化财保存局”的“有形文化财科”和“天然纪念物科”将分别划归文化遗产局和自然遗产局。
新的组织与职务也颇值得关注。将设立“国家遗产产业培育组”,以鼓励国家遗产利用产业,带动相关就业岗位的创造;并组建“地方消亡危机遗产应对团”,应对地方人口消亡危机。同时在遗产政策局内设立“宗教遗产协作官”一职,负责处理与佛教、天主教、基督教等相关的遗产,并发挥推动合作的桥梁作用。
变革也体现在隶属机构上。根据《国家遗产基本法》的施行,国立文化财研究院将更名为“国立文化遗产研究院”,国立海洋文化财研究所更名为“国立海洋遗产研究所”,海外所在文化财财团更名为“海外所在文化遗产财团”。韩国文化财财团也将脱胎换骨,改组并更名为“国家遗产振兴院”。负责对文化财的保存、管理和利用进行调查与审议的文化财委员会和非物质文化财委员会,也将细分为“文化遗产委员会”“自然遗产委员会”“非物质遗产委员会”,并更改名称。
文化财厅在推进这些变革的过程中也经历了不少阵痛。由于将负责非物质遗产和自然遗产业务的科室升级为局级单位,需对国立文化财研究院和国立非物质遗产院的部分业务与人力进行调整。尤其是在编制非物质遗产局的过程中,对于是否将组织下放至设有国立非物质遗产院的全州,还是继续留在大田本厅,直到最近仍存在意见分歧。
也有声音指出其中存在结构性问题,文化遗产局便是典型一例。过去各局下设4至5个科,而现在其下编制为6科1团3组,实际上相当于拥有10个科,令人担忧业务负荷过重。文化财厅方面表示,“将与有关部门等协商,以增强本次组织改编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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