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德研究特区上调容积率…有望改善科研环境
作为国内科学研究中心的大德研究开发特区,其教育研究区域的容积率由原来的150%上调至200%,企业和研究所等可以追加 확보研究空间。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表示,包含上调大德研究开发特区内教育、研究及产业化设施区域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等内容的《关于培育研究开发特区的特别法》(以下简称“研究开发特区法”)施行令修正案已于14日公布,预计将自8月15日起施行。
根据施行令修订,特区内研究、教育及产业化设施区域的容积率由原来的150%提高到200%,建筑密度由原来的30%提高到40%。
这是在教育、研究及产业化设施区域内大学、政府出资研究机构、研究所等高度集中布局,导致新开发困难的问题基础上作出的措施。由此,特区内研究机构、初创企业及中小企业可以通过高密度建设或扩建,更加顺利地 확보研究及经营活动空间。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今后还将通过研究开发特区法第44条的修订,新增规定,由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因建筑密度、容积率上调对安全、居住环境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轻微特区变更而产生的特区变更程序也将简化。在变更特区开发项目面积10%以下的情况下,无需与相关中央行政机关长官协商及经过研究开发特区委员会的审议和表决即可变更特区。
随着扩大特区内教育、研究、产业等各用途区域允许建筑物的范围,金融营业网点、电动汽车充电站以及网球场等体育设施、数据中心也可以入驻。
关于轻微特区变更程序简化、特区内允许建筑物的追加等内容,自1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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