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
不服一审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

在自己经营的网吧里企图强奸一名正在睡觉的五十多岁女员工而被拘捕起诉的一名六十多岁业主,在支付2700万韩元和解金并表示悔罪后,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并获释。


12日,春川地方法院原州支院刑事1部(审判长 Lee Suung)以强奸未遂罪名,对被拘捕起诉的A某(63岁)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同时,法院还命令其参加40小时的性暴力治疗课程,并对其在与儿童、青少年及残障人相关机构的就业各限制3年。

春川地方法院。 联合新闻供图

春川地方法院。 联合新闻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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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于去年3月凌晨,在自己经营的原州市一网吧柜台旁,躺在正在睡觉的员工B某(53岁,女)身边,抚摸其身体多个部位。此外,他被控爬到B某身上,脱下其下装企图实施性交而被移送审判。


A某的犯罪行为因B某察觉异常,大喊要去洗手间并逃离而仅停留在未遂阶段。


合议庭指出:“被告企图强奸被害人,但因被害人大喊并逃离而仅属未遂。从犯罪经过和方式等来看,罪质恶劣,被害人疑似因本案遭受相当程度的性羞辱和精神冲击。”接着表示:“综合考虑被告承认犯罪并反省、此前无性犯罪前科、向被害人支付2700万韩元并达成和解、被害人表示不愿追究刑事责任等情节,确定了本案刑罚。”



A某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已向法院提交上诉状。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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