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昌原间谍团事件”在内,因涉嫌违反《国家保安法》而被起诉的市民团体和政党相关人士,针对自己无法接受国民参与审判而提出的宪法诉愿被驳回。


Lee Jongseok宪法法院院长与多名宪法法院法官25日在首尔钟路区宪法法院大审判庭就开庭宣告违宪法律审判及宪法诉愿的结果而就座。 联合新闻供图

Lee Jongseok宪法法院院长与多名宪法法院法官25日在首尔钟路区宪法法院大审判庭就开庭宣告违宪法律审判及宪法诉愿的结果而就座。 联合新闻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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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界10日消息,宪法法院于上月25日就《国民参与审判法》第9条第1款第4号作出合宪决定,9名宪法裁判官一致同意。该条规定,“法院在认为不适当的情况下,可以决定不进行参与审判(排除)”。


此前,去年4月,被指为昌原间谍团的“自主统一民主前卫”相关人员4人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合议庭申请接受参与审判。但合议庭作出排除决定,表示不进行参与审判。


同样因在济州地区组建敌对团体“ㅎㄱㅎ”的嫌疑被起诉的前进步党济州道党委员长 Kang Eunju 等3人,也在去年4月以类似理由申请参与审判,但未获准许。


他们对法院的排除决定提出抗告,但在大法院最终被驳回,连提请进行违宪法律审判的申请也未被法院接受后,便直接向宪法法院提出了宪法诉愿。



宪法法院认为:“接受国民参与审判的权利并不属于宪法第27条第1款所规定的受审权的保护范围。”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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