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平台菜单照点寿司却只送白肉鱼 商家称“随便贴的图片”难逃虚假宣传之责

通过外卖应用程序点的菜品,如果与示例图片长得完全不一样,能否视为“欺诈”?一名网友提出的不满引发关注。最近某网络社区上出现了一则帖子,标题为“点了外卖寿司,结果是这样送来的”。帖子作者A某称,他看到某寿司外卖商家上传的什锦寿司照片后下单购买,但实际收到的食物与图片完全不同。


寿司外卖商家提供的示例图片(左)与实际送达的食物。图片由网络社区提供

寿司外卖商家提供的示例图片(左)与实际送达的食物。图片由网络社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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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他上传的照片来看,商家发布的什锦寿司示例图中,各种类型的寿司摆满了盘子。然而A某实际收到的食物,却全部由白肉鱼制作而成。


A某表示,收到食物后“打电话跟(商家)说了”,但“(商家方面说)刚开始做生意,就随便从‘Baemin’上找了一张能用的图片贴上去”。他称:“只道了个歉就让我将就吃,这不是诈骗吗?”他还补充说:“我下单时理所当然以为会有三文鱼、虾等食材,结果只有一种白肉鱼。”


不过,网友之间的意见出现分歧。有人指出,A某上传的实物照片中,实际的寿司是用多部位的比目鱼制作的,比起示例图中放有虾、鸡蛋等相对廉价食材的寿司,反而是更昂贵的产品。相反,也有观点认为,“问题不在于价格,而在于照片和实物完全不一样”。


那么,仅凭实物与照片不同这一点,是否会受到处罚?现行《食品标示与广告法》第8条禁止“虚假、夸大的标示或广告”、“欺骗消费者的标示或广告”。如果广告内容存在虚假、夸大表述等问题,相关行政机关可以对业主下达整改命令。视情节不同,还可能被处以停业、吊销营业许可,或者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等实刑。



然而,仅以照片与实物存在一定差异为由,要追究违反标示广告法的责任并不容易。尤其是近年来,如果餐厅菜单上事先标注了“参考图片”、“为演示效果拍摄的照片”等字样,商家就有一定回避责任的空间。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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