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围绕 Lee Hwayoung“酒席供述被操纵劝诱”疑惑的真相攻防
围绕前京畿道和平副知事李华영提出的“酒席诱导篡改供述”疑惑,李前副知事一方与检方之间的激烈攻防正持续上演。
当负责为李前副知事辩护的律师Kim Gwangmin提出相关疑惑时,水原地方检察厅即予以反驳,随后Kim律师再度反驳,水原地检又再次回应,双方你来我往的攻防已持续多日。
在真相攻防初期,检方一度处于略显被动的局面。“被羁押的被告人在检察厅大楼内喝酒”的爆料内容本身极具冲击力,加之所谓发生在一年前的事情,在闭路电视录像保存期限已过的情况下,检方看上去难以找到反驳的抓手。检察机关内部也传出“要我们怎么证明不存在的事情”的牢骚。就举证责任而言,相比证明“某事发生过”,证明“某事从未发生过”在相对意义上要困难得多。
但随着检方依据出庭记录,以及对被告人、辩护人、看守教导官的全面调查结果等客观证据,积极反驳李前副知事一方的主张,形势发生了变化。在双方攻防交锋过程中,李前副知事一方多次变更所谓酒席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甚至最近还推翻了李前副知事此前在法庭上作出的“自己喝到脸通红”的证言,连是否饮酒也改口。就目前来看,除检方已通过出庭记录确认“不可能有酒席”的那些日期之外,若主张在其他日期确有酒席,李前副知事一方必须拿出客观依据予以说明。
另一方面,在野党方面虽已向大检察厅敦促进行彻底监察,称“将成立真相调查团并控告相关检察官”,不断提高对检方的施压力度,但执政党则反击称“已经证明这是完全不合情理的谎言”,并指责共同民主党的做法属于扰乱国纪的行径。
本文就本次疑惑相关的经过与争点,以问答形式加以梳理。
问:所谓“酒席诱导”或“酒席诱导篡改供述”疑惑是指什么?
答:因双龙集团对朝汇款相关嫌疑而正在受审的李前副知事主张,去年6月末至7月初,在水原地检大楼内,曾与一同被起诉的前双龙集团会长Kim Seongtae、前副会长Bang Yongcheol及另一名双龙集团相关人士等人一起,以三文鱼为下酒菜喝烧酒。其间,李前副知事称受到Kim Seongtae会长的劝诱,被要求作出与共同民主党代表Lee Jae-myung相关的供述,例如“如果不把Lee Jae-myung以第三者受贿罪起诉,兄长你就要出大事了”等,意在诱导其作出对Lee Jae-myung不利的陈述。
问:本次疑惑是何时、通过何种方式被提出来的?
答:在总选举行前的本月4日,李前副知事在其刑事审判的最后一次辩论期日,于水原地方法院法庭上作出了相关发言。之后,在检察官进行被告人讯问的过程中,他又给出了更为具体的回答。
问:这是第一次提出这一主张吗?
答:并非如此。现任辩护人Kim Gwangmin律师早在去年12月26日就曾出现在某视频网站节目中,提出过水原地检大楼内存在酒席的疑惑。当时他表示:“写着仓库的房间、只要去检察官办公室,总是有双龙方面的相关人士聚在一起,而且还提供酒水。也就是说,他们是到检察厅去喝酒的。以至于有看守教导官实在看不下去,还曾向检察官提出抗议。”不过当时并未引起太大关注。
问:这次疑惑之所以扩散开来的原因是什么?
答:在李前副知事于法庭“爆料”的当天,也就是4日晚间,《OhmyNews》以《李华英法庭证言:“为把李在明扯进来,事实上开了场研讨会,还边吃三文鱼边喝酒”》为题,刊发了庭审现场的采访报道。由于是在总选前夕,一旦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违反《公职选举法》的问题,共同民主党此前对攻击检方一直有所收敛;但在总选大胜之后,民主党成立真相调查团,并放出话来称将把包括相关水原地检负责检察官在内的侦查指挥线一并告到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此后,民主党又先后前往水原地检、水原看守所、大检察厅进行抗议访问,强力向检方施压。民主党以“从检方的态度来看,李前副知事的陈述看上去100%属实”为Lee代表的发言为后盾,由“检察独裁政治镇压对策委员会”所属议员牵头,不断提高对本次疑惑的攻势强度。
问:检方的立场如何?
答:对李前副知事进行侦查并将其起诉的水原地检的立场是,这完全是“彻头彻尾的虚假主张”。检方表示,在检察厅大楼内,被告人不可能在看守教导官的眼皮底下喝酒,此外也从未对李前副知事进行过任何诱导,使其作出虚假陈述。
问:检方依据什么理由主张李前副知事一方的说法完全是虚假的?
答:水原地检表示,经调查李前副知事称与其一同喝酒的前会长Kim Seongtae、前副会长Bang Yongcheol等双龙集团相关人士,以及出席李前副知事检方讯问的辩护律师、共38名负责戒护的教导官,确认李前副知事的主张不属实。检方还核查了李前副知事主张曾有酒席的期间内的点餐记录和出庭记录,结果显示,在相关日期,李前副知事要么是在非检察官办公室的另一栋建筑内的拘置室用餐,要么是在晚餐前就已返回看守所,且没有任何酒类被带入检察厅大楼的事实,这是检方目前的主张。
问:检方称李前副知事一方主张的饮酒时间前后不符,具体是指什么?
答:李前副知事一方所谓“诱导篡改供述”的内容,归根结底是指与Lee Jae-myung代表有关的陈述。但检方指出,早在去年6月30日,李前副知事就已经完成了被告人讯问,因此在此之后的7月上旬再安排酒席对其进行诱导或施压,并无必要。对此,Kim Gwangmin律师反驳称,案件并不会因为在检方作出陈述就告一段落,由于《刑事诉讼法》已修订,若被告人在法庭上不同意,则侦查阶段的被疑人讯问笔录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此水原地检在获取到所需答复之后,仍有必要在此后诱导李前副知事维持相关供述。
就“酒席场合引导篡改陈述”嫌疑与水原地方检察厅展开攻防的前京畿道和平副知事 Lee Hwayoung 的辩护人、律师 Kim Gwangmin。照片=联合新闻TV 新闻画面截图
View original image问:关于饮酒的时间和地点,李前副知事一方的主张一直在变化?
答:先说饮酒时间,李前副知事一方最初称是“去年6月底至7月上旬”,随后又改口为“在最后一份被告人讯问笔录制作完毕的去年6月30日之后不久”,之后又将说法改为“6月28日至7月3日或7月5日,其间7月3日的可能性最大”。关于饮酒地点,Kim律师与李前副知事起初主张是在检察官办公室对面的、门牌上写着“仓库”的办公室(1315号房间),之后又改称是在“1313号检察官办公室内的影像录制室”。
问:对于上述证言变更的原因,李前副知事一方如何解释?
答:Kim Gwangmin律师将其归因于信息不足。他表示,水原地检掌握包括出庭记录在内的全部资料,并有选择性地用于反驳李前副知事一方的主张,而自己虽通过法院向水原看守所申请资料提交,但由于看守所方面不予配合,至今未能获得相关资料,因此难以精确锁定具体时间。近期Kim律师还表示,“在出庭记录等信息尚未掌握之前,将不会进行具体反驳,特别是不会就‘三文鱼饮酒’的日期提出反驳”。
问:李前副知事一方最近提出的“前检察官出身律师诱导”疑惑是什么?
答:据称,水原地检的检察官Park某将一名曾任检察机关高层干部出身的某律师介绍给李前副知事,促成了会见,而李前副知事从该律师处收到了“请就Lee Jae-myung代表相关事项作出自白”的诱导。Kim律师于22日公开了李前副知事21日撰写的自述书,并提出上述主张。在自述书中,李前副知事称:“(该律师)转达说,‘如果你承认Kim Seongtae的供述,并陈述对朝汇款是为了Lee Jae-myung而为之,那么检方会承诺在你正在受审的案件中对你作出有利处理,并停止对你周边的调查’。”
问:对此,水原地检的立场如何?
答:水原地检表示,已从该律师处确认,“检察官根本没有进行任何牵线,只是在与被告人李华英早已存在私人交情的情况下,应李华英及其家属的请求前往会见,从未有任何诱导李华英被告人的事实”。据称,这名出身高等检察厅厅长的律师与李前副知事年龄相同,过去一直以朋友相称。
问:所谓“隐藏闭路电视”的疑惑是什么?
答:这是Kim律师称根据举报而提出的主张:据称“水原地检1313号陈述录音录像室内安装有两台闭路电视,其中一台位于内侧右上角镜子后面的闭路电视为常时录制用”。Kim律师将其称为“隐藏闭路电视”,并向水原地检要求,“这里应该完整记录了‘三文鱼饮酒’的情形,请查明能否通过取证技术恢复闭路电视影像,并说明在被调查人无法察觉的情况下暗中安装闭路电视的用意”。
问:如Kim律师所言,真的是隐藏闭路电视吗?
答:并非如此。水原地检表示,检察厅大楼的影像录制室内,各房间均安装有两台讯问影像录制设备,其中一台设置在可以拍摄被调查人上半身的位置(镜子背面),另一台则安装在天花板上,以便拍摄整个讯问室。这些录制设备一般是在被调查人同意接受影像录制讯问并实际开始讯问时才会启动,并非常时录制的闭路电视。
问:检察机关内外对李前副知事一方的主张持何种看法?
答:检方内部普遍反应是“这种事不可能发生”。首先,与十多年前相比,现在的侦查惯例已发生完全变化,被告人是在拘置室内食用由看守教导官准备的餐食,而让检察官在排除教导官的情况下,把利益相互冲突的被告人聚在一处共同用餐,在现实操作上极为困难。尤其是从负责戒护的教导官角度看,若出庭的在押人员被查出有饮酒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面临立即受处分乃至被解职的风险,因此即便检察官提出“谅解”,也难以装作没看见而放任不管;而从负责案件的检察官角度来看,考虑到共同民主党正对与Lee Jae-myung代表相关的案件高度敏感,要对李前副知事灌酒并进行诱导,非得有“钢铁心脏”才敢想象。相反,对于不太了解检察机关内部情况的人而言,也有人认为过去确实发生过类似事件,因此觉得这种事完全有可能发生。
问:为何围绕李前副知事是否曾受到Kim Seongtae前会长或检察官与供述相关的诱导,会引发如此大的争议?
答:检方认为,双龙集团对朝汇款是作为Lee Jae-myung在担任京畿道知事期间访朝的对价支付的,而李前副知事是否在事前就此向Lee代表进行过汇报,将对判断Lee代表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产生决定性影响。李前副知事在去年6月曾作出“已向Lee代表汇报”的陈述,之后又推翻了该陈述。对Lee代表及共同民主党而言,必须凸显出这类翻供是出于检察官与Kim Seongtae前会长的诱导,才能争取避免Lee代表被起诉,或即便被起诉,也可在审判中将其作为有利情节主张,因此可以认为,民主党是从党层面放大疑惑、向检方施压。
问:如果检察官说“请如实陈述,我们会予以从宽处理”,这算不算“诱导”?
答:有观点认为,这并非要求说谎,而是让其如实陈述,属于检察官完全可以对被疑人或被告人说的话,难以视为诱导。另一方面,也有观点认为,在本案中,如果检察官对李前副知事说出类似的话,那就应理解为要求其承认“曾向Lee Jae-myung代表汇报”或“Lee代表早已知情”等Lee代表介入事实,从李前副知事立场看,完全可以将其视为“诱导”。
问:今后走势如何?
答:预计李前副知事一方与水原地检之间的真相攻防在一段时间内仍将持续。不过,对于李前副知事一方所主张的饮酒时间和地点,检方已拿出客观证据进行反驳,而李前副知事一方尚未作出有力的再反驳,且最近李前副知事甚至推翻了自己在法庭上作出的“亲自饮酒事实”证言,使其陈述的可信度受到质疑。在此背景下,即便共同民主党已成立“政治检察捏造案件特别对策团”,要进一步打出国政调查或向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告发等强硬牌,也将面临不小负担。
问:李前副知事的审判结果何时出炉?
答:在本月8日的结审公判中,检方对李前副知事求处有期徒刑15年及罚金10亿韩元,宣判公判定于6月7日举行。前一日,检察总长Lee Wonseok表示:“前副知事李华英因收受超过2.5亿韩元的非法贿赂及超过3.3亿韩元的非法政治资金,并以非法方式向朝鲜汇出800万美元,也就是折合本国货币100亿韩元的资金,以及在侦查过程中教唆毁灭证据等重大腐败犯罪而被起诉并接受审判。法院已三次签发逮捕令,这类重大腐败犯罪在法律规定的刑罚中,轻则无期徒刑,最低刑期也在有期徒刑10年以上。”如检察总长所言,外界普遍预期法院将对李前副知事作出重刑判决。审判庭将如何认定其对朝汇款相关嫌疑,尤其是如何评价其就是否向Lee代表汇报这一关键问题的前后相互矛盾的陈述,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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