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执行死刑前仅提前1至2小时通知死刑犯
死刑犯曾极端选择后方针随之改变
日本死刑犯以“在死刑当日才被告知不合理”为由提起诉讼后,相关案件的一审判决将于15日作出。
据MBS等日本媒体报道,大阪地方法院当天将就死刑通知相关诉讼作出判决。该诉讼由两名死刑犯于2021年提起。
目前在日本,死刑犯一般在死刑执行前1至2小时才会接到通知。直到约1975年之前,日本都会事先告知死刑执行日期,但如今以“事先告知会严重损害死刑犯的精神稳定”为由,改为在执行当日早晨通知。此前曾有一名死刑犯在前一天获悉即将被执行死刑后,无法忍受精神痛苦而选择极端行为,之后相关方针随之改变。
提起诉讼的死刑犯主张,当日告知并立即执行的做法并未在法律中明文化,也没有时间会见律师或提出异议,因而违反了宪法中“不得在缺乏正当法律程序的情况下科处刑罚”的条款(第31条)。
他们援引美国作为支撑其主张的依据,指出在所有保留死刑制度的州,都会在执行前进行事前告知。尤其是他们强调,在俄克拉何马州,会在执行前35天通知死刑执行日期,并允许选择最后一餐等,直到执行为止的各项程序都有明确规定。
相反,日本政府则认为在死刑当日通知并无问题。政府方面称,为了防止死刑犯作出极端选择、确保刑罚顺利执行,在执行当日才通知是合理的方式。
另一方面,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38个成员国中,目前实际执行死刑的只有美国和日本两国。如果将保留死刑制度但不执行死刑的韩国计算在内,全球仅有3个经合组织成员国仍维持死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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